答:根据《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关于服务深港合作鼓励总部企业发展的实施办法》,在前海合作区新注册或新迁入的总部企业最高可获1000万元落户奖励;上一年度利润总额在30亿元以上的总部企业,可获3000万元经营团队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