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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促进前海全球服务商集聚发展的若干措施》2025年度第二批申报指南
发布日期:2026-02-12 17:43:18
来源:市前海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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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关于促进前海全球服务商集聚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前海规〔2024〕16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及前序文件,为做好2025年度第二批《若干措施》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申报主体

  前海合作区符合《若干措施》规定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含分支机构)。

  二、申报时间

  2026年2月12日至2026年3月31日

  三、支持时间

  2023年11月8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四、申报条款

  《若干措施》第四条(服务商安家落户)。

  五、全球服务商奖励申请主体基本条件

  (一)属于现代金融、商贸物流、信息服务、科技服务、文化创意、商务服务、航运服务和公共服务等八大现代服务业和细分领域全球排名前50名、国内排名前20名以及“世界500强”“中国500强”“GaWC名录”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及其分支机构,且申请主体本身应符合上述八大服务业。

  (二)2023年1月1日后在前海合作区实际经营。

  其中,“实际经营”,是指属于依法设立登记的企业,在前海合作区实际经营(即生产经营、人员、账务等在前海合作区),拥有稳定办公场所。机构已取得前海合作区产业用地并签署产业发展监管协议,且承诺在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项目投入使用日期后12个月内迁入的,或经前海管理局认定的其他情形视同在前海合作区“实际经营”。具体要求如下:

  1.生产经营在前海合作区,指机构在前海合作区拥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设备设施。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纳入前海合作区统计核算的“四上”企业;(2)在前海合作区内固定生产经营场所面积超过500平方米的总部企业或超过100平方米的其他机构。

  2.人员在前海合作区,指机构有满足生产经营需要的从业人员在前海合作区实际工作。在前海合作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的从业人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从业人数不满3人的,全员在前海合作区缴纳;(2)从业人数3人(含)以上不满10人的,至少需要3人在前海合作区缴纳;(3)从业人数10人(含)以上不满100人的,至少需要30%(含)人在前海合作区缴纳;(4)从业人数100人(含)以上的,至少需要30人在前海合作区缴纳。

  3.账务在合作区,指机构在前海合作区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三)申请时未被依法依规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四)申请租金补贴的主体未在前海获得过产业用地或享受过物业购置补贴。

  六、申报和审核程序

  (一)网上申报入口

  申报入口:请登录前海企业服务一体化平台,线上提交电子版材料。网址:

  https://qhsk.sz.gov.cn/qfythpt/enterprise/index.html(由“领补贴”专区进入全球服务商政策申报模块,线上提交申报材料)

  (二)受理及审核

  前海管理局根据《若干措施》及本申报指南进行受理审核。前海管理局将对企业实际经营情况进行核实。

  (三)公示

  审核结果将在前海管理局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任何机构或者个人对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前海管理局提出书面异议。前海管理局应对异议进行调查核实。异议成立的,对事项进行公示;异议不成立的,作出书面决定并告知异议人。

  (四)拨付资金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前海管理局将要求申报主体所在单位提供请款材料,企业提交正确的账户确认函、收据等资料后,拨付资金。

  七、申报材料

  (一)基础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1

申请表

扫描件

2

申报承诺书

扫描件

3

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等由政府部门颁发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如为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应提供行业主管部门发放的行政许可文件。

在申报平台选择电子证照上传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为非法人组织应提交主要负责人身份证)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在申报平台选择电子证照上传

5

股权架构信息证明(登记管理部门的查询结果页面)

扫描件

6

实际经营承诺书

扫描件

7

2023、2024年度纳税证明(根据主体登记年份提供,如为2025年新设立的,提供2025年纳税证明)

扫描件

8

深圳市社保参保人数查询页(申报当月或上月)

扫描件

9

申报主体银行账户相关信息;

申报主体非全球服务商(含一级子公司或独立核算的一级分公司)的,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扫描件

(申报主体需提供在前海合作区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且有相关业务通过本申报主体在前海合作区开立的银行账户进行结算)

10

申报主体信用报告(备注:登录深圳信用网下载)

电子报告

11

申报主体生产经营办公场所自2023年11月至申报时的实际租赁合同及租金发票。

扫描件

12

其他有关资料


  (二)材料提交要求

  1.除另有说明外,所有材料均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多页须盖骑缝公章;

  2申报材料扫描件,是指原件扫描件;

  3.涉及外文的,需提供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公证的中文翻译件;

  八、其他事项

  (一)自申报期满次日起,前海管理局在60个工作日日内完成审核(如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自材料补正次日起算)。

  (二)审核过程中如需申报主体补充材料的,请于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齐,申报主体补正时间不计入审核时限。

  (三)前海管理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为企业代理专项资金支持计划项目申报事宜。请相关企业自主申报。前海管理局将严格按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假借我局和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即向前海管理局举报。

  (四)前海管理局负责产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具体包括材料受理、审核及资金的拨付、后续监管等。

  (五)本申报指南涉及的奖励和资金的申报、审核等按照深圳市南山区、宝安区和前海合作区相关政策实施,本措施与南山区、宝安区和前海合作区同类政策按照“择优不重复”原则执行。

  (六)本申报指南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前海管理局负责解释。

  (七)申报材料问题咨询详见下表;平台技术问题咨询:0755-88105454;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八大服务商领域

细分领域

联系人

金融服务商

银行

冯主任:0755-88105359

证券

保险

国际财富管理机构

商贸物流服务商

物流

王主任:0755-88105300

跨境电商

批发零售

信息服务商

互联网

黄主任:0755-88105340

软件

科技服务商

数据服务

门主任:0755-88105272

生物医药研发

金融和投资信息服务

知识产权

文化创意服务商

文化艺术

吴主任:0755-88982411

周主任:0755-88105387

广告业

娱乐体育

旅游

商务服务商

会计税务

陈主任:0755-88105306

人力资源及咨询

资产评估

检验检测

律师事务所

张主任:0755-88105220

建筑服务

张主任:0755-88105201

航运服务商

集装箱运输

李主任:0755-88105287

船舶管理

航空运输

李主任:0755-88105307

公共服务商

教育

彭主任:0755-88105104

医疗

林主任:0755-88105386

社会组织

林主任:0755-88105386

其  他

——

李主任:0755-88105307

  附件:

  1.申请表(模板)

  2.申报承诺书(模板)

  3.实际经营承诺书(模板)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6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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