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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2024全国自贸片区创新联盟创新案例研究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30 09:46:44
来源:市前海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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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委托就“2024全国自贸片区创新联盟创新案例研究(招标编号:QH2024088)”采用简易招标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专业供应商积极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编号

QH2024088

招标项目名称

2024全国自贸片区创新联盟创新案例研究

标的内容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贸试验区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全面提升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能力、经济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全国自贸片区创新联盟(以下简称联盟)作为全国自贸试验区最大、最重要的合作交流平台之一,充分发挥协同改革创新功能。集纳联盟成员单位创新成果、亮点案例,组织开展分析研究,旨在推动联盟成员的共同交流学习,为统筹协调自贸区建设提供新的工作抓手,进一步深化交流合作,为共同深化互学互鉴提供更多交流合作的机会。采购人依托联盟的基础,拟开展2024年全国自贸片区创新联盟创新案例研究、自贸试验区政策汇编(2023-2024年)项目,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项目预算

242,600.00元(人民币贰拾肆万贰仟陆佰元整)

标书获得办法

招标文件为电子版,投标人可在前海管理局官网(信息公开-招标公告栏目)(http://qh.sz.gov.cn/)免费下载。

报名方式

将投标文件(一式五份,正本1份,副本4份,附电子版,电子版是以光盘、U盘或硬盘等移动存储介质提交的加盖公章的PDF电子投标文件)密封并在2024年10月9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前送达(现场递交)至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2411室。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755-88105264

注:本项目要求投标单位需现场投标,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开始接收投标文件,如遇特殊情况,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原件备查。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或分所)则须提供分公司(或分所)营业执照、其所属总公司(或总所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或总所)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总公司(或总所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或分所)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总公司(或总所与分公司(或分所)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个体工商户参与投标的需注明经营者信息。以上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原件备查。

(2)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近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当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4)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报价要求

(1)本次投标为总价包干,投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金额。项目预算控制242,600.00元以内,投标人的报价不可高于预算(限价),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视同无效。本项目服务费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项目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关通讯费;资料费;调研费用;专家咨询费用;人员工资;税费等为完成推介所需的一切费用。

(2)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评标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4)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5)除非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人应毫无例外地按招标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或总价。投标人未填综合单价或总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总价内。

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0755-88105264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 3157 号南山智谷产业园 A 座21楼

联  系  人:曹茜、黎子帅

电      话:18599127733、18598091126 

  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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