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国际前海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申请变更颐城栖湾里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前海建许字QH-2021-0019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现将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
颐城栖湾里项目(宗地号:T102-0336)位于前海妈湾片区十九开发单元07街坊,根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前海许QH-2022-0013号)、《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深前海地合字〔2019〕0023号),该项目住宅建筑面积51000平方米(含物业管理用房13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建筑面积7850平方米(其中18班幼儿园5800平方米、社区管理用房300平方米、社区便民服务站4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50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1300平方米)。
二、指标及总平面修改
(一)指标修改
根据《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前海许QH-2022-0013号),建筑覆盖率由30%调整为31.57%。
(二)总平面图修改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建筑覆盖率和基底面积调整。局部非机动车停车位置调整,数量不变。
(三)建筑平面布局局部细化优化
(四)立面局部细化优化
上述设计调整后仍符合《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前海许QH-2022-0013号)要求。
三、 公示时间和地点
(一) 公示时间:2022年7月25日-8月5日
(二) 公示地点:
1.深圳市前海管理局e站通大厅(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与月亮湾大道交汇处南侧前海深港合作区e站通);
2.颐城栖湾里项目工地现场(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深港合作区妈湾片区十九单元07街坊);
3.深圳市前海管理局网站规划建设/通知公告栏目(https://qh.sz.gov.cn/)
四、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公示期间,如对上述调整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2年8月5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1.至深圳市前海管理局e站通服务中心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ghfzc@qh.sz.gov.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将按程序开展下阶段工作。
附件:
1.原总平面图、调整后总平面图
2.原立面图、调整后立面图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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