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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管委会关于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17071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7-04-05 11:00:00
来源:前海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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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文焕代表: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转来您和于国君等2位代表联名在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落实前海扶持政策的建议》(第20170713号)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前海蛇口自贸片区(以下简称自贸片区)的关心和支持,现经综合市金融办意见,答复如下:
  一、自贸片区产业平台发展良好。截至2016年底,自贸片区成立了19个要素交易平台,有效促进了高端资源的聚集与配置。前海的要素平台市场成立时间短,涉及领域新,但凭着对市场的了解和对金融创新的娴熟运用,都取得了良好的成交数据。其中较为突出的是优质金融要素加速集聚。如全国首家CEPA框架下的港资控股基金管理公司、全国首家社会资本主导的再保险公司、深圳首家台资法人银行玉山银行获批开业,全国首批相互制保险组织、兴邦金融租赁获批筹建;推进前海要素平台创新发展,前海股权交易所挂牌企业突破万家,排放权交易所实现全国首次允许外资参与排放权交易、全国首创跨境碳资产购交易。截至2016年底,前海蛇口自贸片区金融及类金融企业加速集聚,累计注册金融类企业5.2万家,占全部入区企业一半左右,比年初增加2.9万家;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目前共有持牌金融机构195家,金融集聚效应明显。
  二、自贸片区人才环境建设正在逐步完善。2013年出台了《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认定暂行办法》等文件,对经认定为前海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在前海缴纳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已纳税超过工资薪金的15%部分,由深圳市人民政府给予财政补贴,申请人取得上述财政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2014年12月30日,挂牌成立“前海留学人员创业园”和“前海深港博士后交流驿站”,对符合条件在前海创新创业的出国留学人员,给予创业扶持政策,并支持前海企业建立博士后站点和引进博士后人才,打造深港博士后的交流合作平台。2016年,前海争取到公安部批复关于支持广东创新驱动发展和自贸区建设的16条出入境政策,其中6条只限在自贸区范围内实施,在诸多方面为人才提供更多便利。前海目前已筹集5000多套人才公寓,面向前海企业、人才进行配租,优先为港人和高端人才提供安居保障。
  三、自贸片区产业资金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强。 2013年3月制定了前海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专项资金,根据财政部、商务部批复前海开展服务业合作区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采取财政资助、以奖代补、贷款贴息、落户引导奖励等直接补助方式,以及股权投资、建立产业基金等市场化方式对前海企业开展现代服务业项目进行扶持。2016年前海制定了《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部企业认定及产业扶持申报指南》,对注册在前海的总部企业,包括综合型总部、功能型总部和特殊型总部进行资金扶持。
  四、自贸片将研究出台具有前海特色的产业扶持政策。前海的产业扶持政策由于事权限制,需协调市属行业主管部门甚至中央有关部委批准和实施,下一步我们将有计划、分阶段地逐步推动完善。2017年将落实国家关于优先允许自贸试验区在法定权限内制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部署,出台前海人才扶持及住房保障政策(拟出台的人才扶持政策将不分行业、产业,只要注册在前海的企业,其员工每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一定数量,就会得到一定比例的补贴),建立产业统计分析体系,为产业发展和政策制定提供数据支撑;出台一系列扶持区内各新兴业态平台的措施和办法,其中包括跨境电商、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平行进口车等,争取对各个主要的细分行业实现全覆盖。同时,片区管委会还将以自贸片区建设国际枢纽港为核心,加强与航运业相关企业、协会的沟通交流,充分聆听业内相关主体的发展诉求,配合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出台针对航运产业平台的专项扶持办法。
  前海管理局
  二〇一七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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