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已于2018年11月29日正式批复《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及大小南山后边地区综合规划》。经核《深圳锦龙德利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扩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厂房位于蛇口南及赤湾片区二十五开发单元内,总用地面积3214平方米,其中规划道路面积2426平方米,综合发展用地面积788平方米。项目产业类别为“汽车修理与维护”,扩建选址不符合自贸区规划。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2017年修订)》第三十九条,“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相关城市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环境功能区划、生态功能区划以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对不符合相关城市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环境功能区划、生态功能区划以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的建设项目,环保部门不得批准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我委拟不同意批准深圳锦龙德利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8年12月4日至2018年12月1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委反映。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深港合作区深港创新中心3楼
邮编:518054
联系电话:0755-36667448 传真:0755-3666884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深圳锦龙德利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深圳锦龙德利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前海蛇口自贸区蛇口片区 |
环评机构 |
重庆市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深圳锦龙德利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位于前海蛇口自贸区蛇口片区港湾大道旁,规划邮轮大道用地范围内。本次扩建后维护服务汽车量保持6000台/年不变,新增喷漆和烤漆服务每年约2720台。 |
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