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合作区各单位:
根据《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高端航运服务业专项扶持资金实施细则》(深前海规[2019]10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规定,我局拟于近期开展高端航运服务业专项扶持资金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本次申报开放时间为2021年7月19日-8月9日。
二、资料时限
除申请《实施细则》第八条“国际船舶登记扶持”及第十三条“航运人才扶持”第一款项目外,其余单项的申请材料及相关数据均需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间发生的业务。
三、资料报送要求
所有申报材料均需提供纸质版及电子版。请各相关申报企业、机构或个人在确保材料真实可信的基础上,将所有申请材料按表格要求的顺序排列(涉及海员资料的,请按海员清单顺序将同一海员的资料成套排列,其他资料仍按表格要求顺序排列),在受理期内提供至我局。
其中,纸质版请用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保证页面完整清晰,单份胶装册(不能订书机装订)并务必编制目录索引和页码,一式两份;电子版请提供刻录光盘或U盘,并于光盘或U盘封装信封上标记公司名称及提交日期;涉及海员资料的,请同时提供可编辑的excel版海员清单。同一家企业申请多个项目涉及的重叠性材料仅提交一份即可。全部申请材料(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均请提交一式两份。
四、报送地点
采用微信预约和现场受理相结合的方式,由申请单位从前海门户网站下载获取《高端航运服务业专项扶持资金申请书》及其他格式材料,通过“前海e站通服务中心”微信小程序提前完成网上预约,预约成功后按时到深圳市南山区前湾一路19号前海管理局综合办公楼e站通服务大厅现场取号并办理业务。
五、咨询电话
0755-36667338,唐小姐
六、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由前海管理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