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南航维修机库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现将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
南航维修机库项目位于前海合作区福永街道航站四路西侧,宗地号A201-0271。根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深地合字(2009)4013号)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BA-2010-0041号),该宗地总用地面积45000.59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机场用地,新建规定建筑面积56175平方米,功能为维修机库。建筑覆盖率≤50%,建筑高度须符合机场航空限高要求。本次申请工规变更的为南航维修机库2栋。
二、公示内容
本次主要修改内容包括(详见附件):
(一)规划指标
规定建筑面积由14497平方米调整为14959.58平方米,功能为维修机库。新增核增建筑面积架空绿化休闲148.07平方米。
(二)总平面图
经济技术指标表相应调整。本期分期范围线调整,机库建筑轮廓、连廊轮廓等调整。
三、公示时间和地点
(一)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2025年12月18日—2025年12月31日)
(二)公示地点:
1.深圳市前海e站通大厅(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9号前海e站通服务中心)
2.南航维修机库施工现场
3.深圳市前海管理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qh.sz.gov.cn/sygnan/qhzx/tzgg/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深圳市前海管理局提出与本次公示事项有关的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5年12月31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至深圳市前海e站通服务中心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ghfzc@qh.sz.gov.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包括提出与本次公示事项无关的异议等),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将按程序开展下阶段工作。
特此公示。
附件:
1.原工规证、修改后工规证
2.原报建总平面图、修改后总平面图
3.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5年1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