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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互联网+”未来科技城DY01-04街坊7栋、8栋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9-23 09:51:57
来源:市前海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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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申请办理“互联网+”未来科技城DY01-04街坊7栋、8栋项目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现将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

  “互联网+”未来科技城位于前海合作区大铲湾片区金港大道以东,宗地号A002-0076。根据《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深地合字〔2019〕1015号)及《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划资源许BA-2020-0028号),本宗地用地面积809124.1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新型产业用地+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用地+交通设施用地,计规定容积率建筑面积200万平方米,包括研发用房150万平方米、商业14万平方米(含酒店4万平方米及会议中心6万平方米)、食堂4.125万平方米等。

  本次来文的DY01-04街坊7栋、8栋位于大铲湾片区经二路与纬三路交汇处西南侧。根据《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规划资源建许字BA-2022-0049号),该项目地上规定建筑面积65983平方米,功能为研发用房;地下规定建筑面积6671平方米,功能为商业、食堂。建筑最高高度34.75米,地上6层、地下3层。

  二、公示内容

  本次主要修改内容包括(详见附件):

  (一)规划指标

  1.计规定容积率建筑面积:地上计规定容积率建筑面积由65983平方米调整为64057平方米,功能为研发用房,其中规定建筑面积由61045平方米调整为60673平方米,核减建筑面积由4938平方米调整为3384平方米;地下规定建筑面积由6671平方米调整为25854平方米,其中商业由3330平方米调整为2934平方米,食堂由3341平方米调整为3958平方米,新增研发用房18962平方米。

  2.核增建筑面积:地上核增建筑面积由25778平方米调整为9869平方米,其中架空公共空间由16517平方米调整为5868平方米,架空绿化休闲由5965平方米调整为2395平方米,风雨连廊由3296平方米调整为1606平方米。地下核增建筑面积由124694平方米调整为98658平方米,其中城市公共通道由243平方米调整为245平方米,架空公共空间由21181平方米调整为8903平方米,架空绿化休闲由1160平方米调整为108平方米,公用设备用房由25200平方米调整为32542平方米,共用停车库由76910平方米调整为56488平方米,新增垃圾收集房37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等相应调整。

  (二)总平面图

  技术经济指标表调整;更新公共开放空间、社区体育活动场地、景观绿化等范围,局部调整室外台阶及标高,屋顶局部增加格栅等。

  三、公示时间和地点

  (一)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2025年9月23日—2025年10月11日)

  (二)公示地点:

  1.深圳市前海e站通大厅(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9号前海e站通服务中心)

  2.“互联网+”未来科技城DY01-04街坊7栋、8栋施工现场

  3.深圳市前海管理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qh.sz.gov.cn/sygnan/qhzx/tzgg/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深圳市前海管理局提出与本次公示事项有关的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5年10月11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至深圳市前海e站通服务中心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ghfzc@qh.sz.gov.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包括提出与本次公示事项无关的异议等),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将按程序开展下阶段工作。

  特此公示。

  附件:

  1.原工规证、修改后工规证

  2.原报建总平面图、修改后总平面图

  3.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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