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太子湾商隆置业有限公司来文申请办理太子湾逸海大厦(K202-0023宗地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现将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
太子湾逸海大厦项目位于南山区招商街道太子湾片区邮轮大道与太子湾大道交汇处东南角,宗地号K202-0023。根据《增补协议书》((2018)88023号)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NS-2017-0061号),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1238.41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计规定总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其中酒店39900平方米、商业1000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100平方米;规定容积率≤4.45;建筑一级覆盖率≤50%;建筑高度或层数≤120米;机动车泊位数202辆。
二、公示内容
本次总平面图主要修改内容包括(具体请详见附件):
(一)面积指标
根据面积预查丈意见及建筑设计优化,规定、核增建筑面积指标调整。地上规定建筑面积由47928.47㎡调整为47738.46㎡,地下规定建筑面积由2071.53㎡调整为2261.54㎡;地上核增面积由3769.24㎡调整为3659.52㎡,地下核增建筑面积由23148.13㎡调整为22910.86㎡。上述调整主要为根据测绘部门面积计算规则,更新核规定及增建筑面积指标,并相应调整总建筑面积及相关指标。
(二)施工图设计
根据建筑平面局部修改,更新物业服务用房位置标注;更新出地面楼梯间、风井尺寸及标注;更新裙房屋面玻璃顶盖造型及尺寸标注。
三、公示时间和地点
(一)公示时间
10个工作日(2024年10月8日-2024年10月18日)
(二)公示地点
1.深圳市前海管理局e站通大厅(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与月亮湾大道交汇处南侧前海深港合作区e站通)。
2.太子湾逸海大厦(K202-0023宗地项目)施工现场。
3.深圳市前海管理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qh.sz.gov.cn/sygnan/qhzx/tzgg/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深圳市前海管理局提出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4年10月18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至深圳市前海e站通服务中心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yanghd@qh.sz.gov.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将按程序开展下阶段工作。
特此公示。
附件:
1.原工规证、修改后工规证
2.原总平面图、修改后总平面图
3.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