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前海桂湾公园项目详细蓝图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对该详细蓝图调整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
前海桂湾公园项目位于前海桂湾河畔,2018年6月4日取得《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前海桂湾公园项目详细蓝图的复函》(深前海函〔2018〕678号)。
二、指标及总平面修改
(一)指标修改
原详细蓝图主要经济指标:绿化用地面积253361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5031平方米,服务设施建设用地面积49583平方米,服务建筑一用地面积2612平方米,服务建筑二用地面积1690平方米,服务建筑三用地面积1888平方米。
调整后详细蓝图主要经济指标:绿化用地面积253364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5028平方米,服务设施建设用地面积49340.38平方米,服务建筑一用地面积2172.03平方米,服务建筑二用地面积1649.58平方米,服务建筑三用地面积2125.77平方米。
(二)总平面图修改
根据方案及指标进行优化调整,具体详见附图。
三、公示时间和地点
(一)公示时间:2022年11月30日-12月29日
(二)公示地点:
1.深圳市前海e站通大厅(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9号前海e站通服务中心);
2.前海桂湾公园项目现场(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深港合作区桂湾片区桂湾公园);
3.深圳市前海管理局网站/通知公告(https://qh.sz.gov.cn/);
4.深圳商报(报纸公示不含附件,详情请见前海管理局网站)。
四、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公示期间,如对上述调整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2年12月29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1.至深圳市前海e站通服务中心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ghfzc@qh.sz.gov.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将按程序开展下阶段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1.前海桂湾公园原详细蓝图
2.前海桂湾公园调整后详细蓝图
3.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2年11月30日
(联系人:蒋工,联系方式:0755-88105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