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招商街道爱榕园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搬迁补偿指导方案》及《南山区招商街道爱榕园片区城市更新单元公开选择市场主体方案》已经投票通过生效。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第三十二条及公开选择市场主体方案规定,南山区招商街道爱榕园片区城市更新单元采用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选定市场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参选主体应当符合:①剔除预收款后的资产负债率不得大于70%;②净负债率不得大于100%;③现金短债比不得小于1倍;
2.参选主体须满足房地产开发资质的要求,且其全资母公司或其全资母公司的其他全资子公司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一级房地产开发资质;
3.参选主体信用资质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主体,参选主体近三年内无单位犯罪记录;
4.参选主体或其全资母公司或其全资母公司的其他全资子公司具有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的成功经验。
二、公告期(报名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即2026年10月16日至2026年10月20日。
三、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为现场报名方式。
四、报名资料
1.报名函(格式文件详见附件1),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原件;
2.项目策划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的理解程度(如,“好房子”、多元化安置等)、特殊性和疑难问题的处理方式等,需加盖公章,提交原件;
3.无失信记录、近三年内无单位犯罪记录承诺书,报名截止前5日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包括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加盖公章,提交原件;
4.参选主体或其直接/间接控股股东(含该股东直接/间接控股的子公司)的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及股权架构图,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5.参选主体或其直接/间接控股股东(含该股东直接/间接控股的子公司)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查询的完整信用报告截图、2025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6.参选主体或其直接/间接控股股东(含该股东直接/间接控股的子公司)已开工的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的证明文件或成功案例展示证明材料,如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关键页、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7.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需加盖公章提交原件;
8.授权委托书(如有)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原件;
9.其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验原件。
备注:参选主体按照第1至9项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并在规定时限内递交报名资料的,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要求完成前述流程的,不予认定报名成功。
五、报名企业联络员
报名的市场主体需设置1名联络员,主要负责对外联络等相关事宜。
六、资格审查
公告期满后,经审查符合要求的,列为候选市场主体。
七、报名地址及联系电话
报名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爱榕园25栋首层(原幼儿园)。
联系电话:0755-26816345。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办事处
2026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