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互动交流 / 业务知识库 / 政策支持
享受前海不征收印花税的条件
发布日期:2017-01-24 09:31:00
来源:
字号:

  答:集团内部成立供应链管理公司,为整合集团采购行为而签订的《管理服务合同》或《综合服务协议》属于委托代理合同,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的应税凭证范围,不缴纳印花税。 对于供应链管理公司与供应商签订的《框架采购协议》或《供应商协议》等采购性质的合同,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中的购销合同缴纳印花税。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