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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2440300553851438E/2026-00656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6-06-01
名称: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机场北航空枢纽中心飞行区南区(一期)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批前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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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机场北航空枢纽中心飞行区南区(一期)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6-06-01  浏览次数:-

  机场北航空枢纽中心飞行区南区(一期)项目位于前海合作区福永街道。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办理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相关规定,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机场北航空枢纽中心飞行区南区(一期)项目总平面图

  二、公示时间

  为期10个自然日,自2026年6月2日至2026年6月11日止。

  三、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前海e站通大厅(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湾一路19号深圳市前海e站通政务服务中心)

  (二)机场北航空枢纽中心飞行区南区(一期)项目施工现场

  (三)深圳市前海管理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qh.sz.gov.cn/sygnan/qhzx/tzgg/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深圳市前海管理局提出与本次公示事项有关的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6年6月11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至深圳市前海e站通服务中心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ghfzc@qh.sz.gov.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包括提出与本次公示事项无关的异议等),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将按程序开展下阶段工作。

  特此公示。

  附件:

  1.项目总平面图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6年6月1日



附件:

1.附件1:项目总平面图.pdf

2.附件2:公众意见征询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