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前海合作区办公用房、总部企业等扶持资金政策第三方协审服务项目(招标编号:QH2025063)采用公开征集供应商简易招标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投标单位资格要求的专业供应商积极参加投标。
招标编号 | QH2025063 |
招标项目名称 | 2025年前海合作区办公用房、总部企业等扶持资金政策第三方协审服务项目 |
标的内容 | 根据《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促进产业集聚办公用房资金补贴办法》、《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关于服务深港合作鼓励总部企业发展的实施办法》),对申请办公用房资金补贴、总部企业奖励的申报材料进行协审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同时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法律服务工作(提供涉及此项目的日常法律咨询服务,对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给予必要提示,如出现问题协助给出全面稳妥的处理解决方案)。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
项目预算 | 总预算(支付上限)为57.78万元,产生两家中标供应商,每家服务单位费用支付上限为28.89万元以内;投标人报价为单价报价,报价不得超过单价控制价,否则投标无效。 |
标书获得办法 | 招标文件为电子版,投标人可在前海管理局官网(信息公开-招标公告栏目)(http://qh.sz.gov.cn/)免费下载。 |
报名方式 | 将投标文件(一式五份,正本1份,副本4份,附电子版,电子版是以光盘、U盘或硬盘等移动存储介质提交的加盖公章的PDF电子投标文件)密封并在2025年6月26日18:00时(北京时间)前送达(现场递交或邮寄)至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2313室。 联系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0755-88105381 注:本项目投标单位可现场投标或邮寄,如遇特殊情况,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如需谈判,需半个小时到达谈判现场。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须为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接受分所投标(分所投标须提供《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和由总所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以上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备注:同一总所下设的各分所不得与其总所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上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原件备查。 2.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并提供《供应商基本信息表》加盖投标人公章); 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注:(1)“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或者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
报价要求 | (1)本项目据实结算,最终结算金额不超过支付上限。投标单价合计金额仅作为价格评分依据,投标人需按采购人列出的清单填报相应单价,实际结算单价等于所投标单价。投标单价不得超过相应限价,如投标单价超过相应限价,则视同无效报价。 (2)本项目总预算(支付上限)为57.78万元。项目共分为2个中标供应商,每家服务单位费用支付上限为28.89万元。报价包括并不限于与实施本项目:文本审核、企业信用信息查询、企业资格网络核查、实地调查与访谈、出具审核意见及其他法律服务工作相关的差旅费、住宿费、餐费、交通费、资料费、调研费、通信费、税费等相关费用,以及其它相关服务的全部费用。 (3)评标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5)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6)除非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人应毫无例外地按招标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或总价。投标人未填综合单价或总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总价内。 |
联系方式 |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联系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0755-88105381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 3157 号南山智谷产业园 A 座21楼 联 系 人:曹茜、郭金龙 电 话:18599127733、15118037034 |
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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