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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制度创新载体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7-12-18 00:00:00
来源:市前海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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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出台《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制度创新载体管理暂行办法》的背景?

  2016年5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讲话上强调,“创新是一个系统工程,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政策链相互交织、相互支撑,改革只在一个环节或几个环节搞是不够的,必须全面部署,并坚定不移推进。科技创新、制度创新要协同发挥作用,两个轮子一起转。”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协同创新、打造协同创新链的重要指示精神,推进自贸试验区的制度创新工作,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管委会制定了《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制度创新载体管理暂行办法》。

  二、出台《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制度创新载体管理暂行办法》的意义?

  前海蛇口自贸片区挂牌成立以来,累计推出了319项制度创新成果,其中全国首创或领先131项,形成了制度创新的“前海模式”。与此同时,前海的制度创新也存在一些全国自贸区共同面对的问题,如企业获得感不强、协同创新水平有待提升、系统性推进力度有待提高等。要在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上继续处于第一方阵,需要在创新的实现路径和取得突破性成果上形成优势。作为一项创新性制度安排,制度创新载体建设本身将成为具有前海特色的一项重大创新。通过建设制度创新载体,加强联系协同,落实对制度创新研究与实践机构的评估、激励、支持的措施,提升各类创新主体主动创新的积极性,形成持续创新的有效机制,将在创新的实现路径上形成新的“前海模式”。

  三、《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制度创新载体管理暂行办法》的起草思路?

  在《办法》制定中突出了以下特点:一是注重对制度创新载体的全过程管理,提出从入选、建设、评估考核、表彰到退出的规范管理办法,并尽可能以量化标准明确各环节的操作程序;二是注重建立管委会与各创新载体之间的联系网络,通过建立相应的组织模式,构建政府、企业和社会三方协同创新的大格局;三是注重制度创新的展示宣传,借助创新实践单位来推动建设制度创新展示点和开展宣传,有利于提升创新成果的说服力和示范性。

  四、《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制度创新载体管理暂行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从认定标准和程序、建设管理、绩效管理、支撑条件等四个方面提出14条主要措施。在创新载体的认定上,以创新成果和创新潜力的评定为基础,分别制定了制度创新实验室、制度创新中心和制度创新基地的认定标准,提出了评选的规范程序。在建设管理上,以全方位推进制度创新工作为目标,提出了组织管理、创新推进管理、复制推广管理、宣传展示管理等工作内容,明确了管委会与入选机构的职责分工。在绩效管理方面,按照建设要求,制定了量化评估考核标准和程序,明确了优秀机构的表彰形式和范围。在支撑条件方面,以适当、高效为原则,按照创新载体建设目标,从培训支持、试点政策、其他支持等方面提出支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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