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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变更颐城栖湾里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07-25 17:56:36
来源:市前海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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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国际前海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申请变更颐城栖湾里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前海建许字QH-2021-0019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现将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

  颐城栖湾里项目(宗地号:T102-0336)位于前海妈湾片区十九开发单元07街坊,根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前海许QH-2022-0013号)、《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深前海地合字〔2019〕0023号),该项目住宅建筑面积51000平方米(含物业管理用房13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建筑面积7850平方米(其中18班幼儿园5800平方米、社区管理用房300平方米、社区便民服务站4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50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1300平方米)。

  二、指标及总平面修改

  (一)指标修改

  根据《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前海许QH-2022-0013号),建筑覆盖率由30%调整为31.57%。

  (二)总平面图修改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建筑覆盖率和基底面积调整。局部非机动车停车位置调整,数量不变。

  (三)建筑平面布局局部细化优化

  (四)立面局部细化优化

  上述设计调整后仍符合《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前海许QH-2022-0013号)要求。

  三、 公示时间和地点

  (一) 公示时间:2022年7月25日-8月5日

  (二) 公示地点:

  1.深圳市前海管理局e站通大厅(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与月亮湾大道交汇处南侧前海深港合作区e站通);

  2.颐城栖湾里项目工地现场(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深港合作区妈湾片区十九单元07街坊);

  3.深圳市前海管理局网站规划建设/通知公告栏目(https://qh.sz.gov.cn/)

  四、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公示期间,如对上述调整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2年8月5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1.至深圳市前海管理局e站通服务中心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ghfzc@qh.sz.gov.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将按程序开展下阶段工作。


  附件:

  1.原总平面图、调整后总平面图

  2.原立面图、调整后立面图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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