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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市六届人大八次会议第20200504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0-07-08 14:53:33
来源:市前海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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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焕、李建齐代表:

  市六届人大八次会议《关于前海全境移植香港自由贸易港经验的建议》(第20200504号,以下简称《建议》)收悉。该建议提出了前海在国家支持海南分阶段建设自由贸易港的背景下,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机遇,以行业类自由贸易港为突破口全境移植香港自由港经验的思路,特别是在海事航运领域提出了创新性的构想,值得前海认真学习借鉴并推动实施。我局会同市交通运输局,认真研究了建议内容以及下一步实施路径,现就有关建议事项答复如下:

  一、关于推动前海打造自由贸易港

  2017年中央提出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以后,前海就积极研究并于2018年初向商务部上报前海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的方案。2018年4月,中央明确支持海南分阶段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后,前海继续争取通过其他途径实质性推动自由贸易港建设,借鉴上海临港新片区经验,不断探索向特殊经济功能区转变,实施特殊制度和特殊政策,构建对标国际最高开放程度的自由港制度体系。与此同时,我们也积极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机遇,推动行业类自贸港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专门提出选择适当区域探索建设国际游艇旅游自由港,前海积极与大鹏新区联合,研究上报建设国际游艇旅游自由港方案,并获得国家发改委地区司的肯定。目前由前海和大鹏新区联合上报的国际游艇自由港方案正在推进之中,将由深圳市政府审定后上报国家部委。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关注中央有关政策,探索打造粤港澳自由贸易组合港,并借鉴《建议》推动在行业自贸港方面取得突破。与此同时,在自贸试验区框架下,前海将借鉴复制上海临港新片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大力提升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在市有关部门支持下,将积极推动建设国际贸易中转港,进一步改革外贸中转货物通关监管方式,优化深圳港中转的外贸集装箱转运和转关货物申报方式,实行“即来即转、事后报备”;允许运抵深圳港的出口货物视同出境可直接办理结关退税手续等。

  二、关于推动国际船舶登记制度改革

  《建议》主要构想是以国际船舶行业为突破口,推动粤港澳三地航运高水平融合开放。前期,我局依托“中国前海”船籍港推动国际船舶登记改革,为实践这一思路提供了坚实基础。2017年3月,交通运输部批复设立“中国前海”船籍港,我局一直高度重视并积极向有关部委上报国际船舶登记改革创新诉求。2019年11月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副局长李宏印来前海调研,我局再次上报了推进“中国前海”船籍港建设有关配套制度改革和国际游艇管理制度改革的政策诉求。12月,前海国际船舶登记制度改革有关政策建议纳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主要包括:研究扩大“中国前海”国际登记船舶适用范围;支持深圳推动免征“中国前海”国际登记船舶的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逐步放开船舶法定检验、入级检验业务。下一步,我局将推动有关政策落地,并持续推进有关制度创新,包括:探索对回归登记的中资船按“境外船舶”实施监管;实施更具国际竞争里的税收政策,对境内制造船舶在“中国前海”登记从事国际运输的,视同出口,按照国家规定给予出口退税等。

  《建议》特别提出争取代表最高开放水平的“第二船籍港”政策。这为我局推动中资方便船回归并在此基础上推动粤港澳航运高水平融合开放提供了创新思路。我局将积极与有关研究机构合作研究开展“第二船籍登记制度”试点,通过综合授权等途径争取国家支持,以中资方便船回归登记为切入点,争取突破现有法律法规限制,在前海区内全面对标香港、新加坡的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实施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进出口船舶关税和增值税,完善国际船舶融资体制,形成更开放的国际船舶运营环境,以此为基础加快发展国际船舶交易、融资、保险等高端产业。为提高国际船舶登记国际竞争力,推动航运要素集聚,前海将积极推动和盐田等港口开展“一船两港”合作,发挥双方优势,结合“中国前海”船籍港和相关港口的海事航运服务港功能,共同推动国际船舶登记和海事服务政策和制度创新。

  三、关于进一步推动高端航运服务业发展

  《建议》进一步提出以航运的高质量发展作为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切入点。我局一直以来高度重视高端航运服务业发展,2019年2月《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前海要建设国际高端航运服务中心,2019年8月,我局出台了《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高端航运服务业专项扶持资金实施细则》,并于2019年10月启动了第一批受理工作。下一步,我局将借鉴《建议》思路,多举措并举加快推动前海建设国际高端航运服务中心:一是通过出台海洋经济发展的专项规划,以海事规则对接和创新为突破口,进一步推动海事法律、海事仲裁、航运金融、船舶融资、航运保险等高端航运服务业的发展;二是通过申请综合授权改革试点,形成一系列的促进海事规则对接的先行先试改革举措,抓住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和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契机推动海事海洋领域的制度创新;三是积极沟通有关部门推动设立中国国际海事研究中心等专业海洋海事研究机构,推动海事政策、规则、制度、技术、标准的理论研究与实践,为前海提升海事国际竞争力提供智力支撑;四是根据《高端航运服务业专项扶持资金实施细则》具体实施情况进一步完善支持政策,适应国际船舶行业发展现状与需求,更好推动高端航运要素集聚和行业发展。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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