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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创新处
发布日期:2022-04-08 20:05:30
来源:市前海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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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围绕全局性、战略性、方向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对全面深化改革开放重大问题、重大政策组织研究、咨询和论证,协调拟订合作区改革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和重大改革方案,为党工委、管理局(自贸片区管委会)决策提供参谋。

  (二)承担市推进前海合作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统筹协调各类改革试点,组织开展重大改革事项的统筹谋划、推进实施、效果评估、总结推广等工作。

  (四)负责协调督促改革决策、事项的落实。

  (五)统筹课题研究管理;负责联络和组织协调各类研究力量开展涉及合作区开发开放重大制度创新的研究,指导各部门推进各领域专项制度创新,协调解决制度创新推进中的问题。

  (六)负责港澳规则、国际经贸规则对接研究。

  (七)负责制度创新成果复制推广,总结提炼合作区制度创新等实践成果,组织评估合作区制度创新、政策实施和改革效果等情况,根据评估结果提出建议。

  (八)统筹重大改革创新政策争取和中央、省、市事权下放工作。

  (九)负责推进智库集聚区建设,牵头组织举办高水平论坛。联系前海改革创新研究院等智库研究机构。

  (十)负责合作区咨询委员会日常工作及年度会议组织协调。

  (十一)负责深化本部门业务领域与香港的交流合作。

  (十二)负责本部门业务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十三)负责本部门业务领域改革创新工作。

  (十四)完成党工委、管理局(自贸片区管委会)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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