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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部(机关党委)
发布日期:2024-04-07 09:09:49
来源:市前海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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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统筹协调和推进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干部队伍、人才队伍的规划建设。

  (二)负责合作区党建工作,指导各直属机构、驻区机构、相关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做好组织建设和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负责纳入党工委管理的党组织党费管理、党员信息库建设工作;统筹党代表提案的办理工作。业务指导前海党群服务中心。

  (三)负责管理局机关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四)负责法定机构运行模式跟踪研究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提出组织架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岗位设置等建议,协调内(下)设机构之间的职责分工。

  (五)负责干部工作和人事管理,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提出干部调整、配备等建议;负责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及干部梯队建设工作;负责人员招录调配、推荐考察、职务任免、交流挂职、教育培训、薪酬福利、请休假、离退休、考核奖惩、员工关系、干部监督等工作;负责因私出国(境)审批和证照管理工作。

  (六)负责指导和监督下属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做好相关干部的管理工作。

  (七)协助有关部门对驻区机构中协管干部进行管理,对其考核、提拔、调任提出意见。

  (八)负责干部档案管理,负责人事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

  (九)负责人才工作,研究拟订人才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和前海国际人才港建设;负责人才评价、培养、引进、使用、管理和服务等工作,指导各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发展。业务指导前海国际人才服务中心。

  (十)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建设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文化建设工作。

  (十二)统筹对口帮扶和乡村振兴工作。

  (十三)负责深化本部门业务领域与香港的交流合作。

  (十四)负责本部门业务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十五)负责本部门业务领域改革创新工作。

  (十六)完成党工委、管理局(自贸片区管委会)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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