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委拟批准《锦龙奥德汽车(深圳)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1月9日至2019年1月1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委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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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锦龙奥德汽车(深圳)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锦龙奥德汽车(深圳)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前海蛇口自贸区蛇口片区 |
环评机构 |
海南深鸿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锦龙奥德汽车(深圳)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位于前海蛇口自贸区蛇口片区蛇口港湾大道26号A‐4,主要从事汽车的维护服务,维护、洗车服务汽车量为150 台/年,其中,烤漆服务约为50 台/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至《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洗车废水经三级隔油沉砂池处理达到《汽车维修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2687‐2011)后经市政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 2、干磨粉尘由集尘管收集并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高空排放;喷漆、烤漆废气经UV 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收集处理,达到《汽车维修行业喷漆涂料及排放废气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SZJG50‐2015)第Ⅱ时段限值后高空排放。 3、维修车间需采取消声、隔声、减震等处理措施进行减震降噪。 4、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交由相关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单独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5、洗车废水应收集后回用并满足深圳市相关节水要求。 |
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