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我局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现将《深圳市2020年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情况审计报告》(深审资环报〔2021〕25号)有关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
审计报告指出:“(二)前海管理局土地出让收入预算草案编制不够细化。前海管理局编制的2020年土地出让收入预算草案列当年收入为1,202,610万元,其中,土地出让价款收入为1,200,000万元,对另外包括变更补缴土地价款收入100万元、租赁土地收入2,000万元和滞纳金及违约金收入510万元,合计2,610万元的土地收入未列明具体收入细项,全部列为储备土地短期利用收入。”
二、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上述事项,我局在报送的2021年预算草案中,土地出让收入计划已按照“临时利用土地租金收入”和“变更补缴土地价款收入”分类列明收入明细,其中:临时利用土地租金收入1000万元、变更补缴土地价款收入100万元。
目前,我局土地出让收入计划编制已严格按照“土地出让价款收入”、“临时利用土地租金收入”和“变更补缴土地价款收入”项目予以细化,预算编制进一步规范。后续将在报送2022年土地出让收入计划时,持续按要求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工作。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