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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持续打造法治先行示范城市
发布日期:2022-11-25 19:17:03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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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除了发挥大湾区四大中心城市之一的作用,还肩负着将先行示范区与大湾区建设贯通于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使命。40多年间,深圳坚持让法治建设与改革开放协同发展,以法治为基石,在创新领域先行先试,在重要领域和新兴领域立法,推动法治城市发展。

  1992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予深圳经济特区立法权,截至目前,深圳累计制定法规252项、政府规章339项,其中党的十八大以来制定法规46项、政府规章64项,深圳通过先行先试、灵活变通与创新立法,推动、引领、保障了改革开放事业的发展,形成了与国家法律体系相配套、与国际惯例相衔接、与深圳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法律法规框架。

  以良法引领 改革交出重要答卷

  据悉,十年来,深圳切实以良法引领改革、推动发展、保障善治,以高水平的法治保障先行示范区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敢于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2012年,深圳福田法院率先探索审判权运行机制,实施审判长负责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2013年建立全国检察系统首个侦查活动监管平台,通过监督节点的引导,有效规范侦查活动,增强监督实效,提升法律监督水平,以“智能评分”指引精准办案;2016年率先探索研究个人破产制度,起草了《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立法建议稿,2020年8月26日审议通过,成为全国第一部个人破产立法,并于2021年3月1日起实施;2020年为提高审判质效,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诉讼服务,深圳法院探索全面应用“移动微法院”,让“云诉讼”为司法便民做出保障。其中在线庭审宣判、六方视频庭审、刑事案件互联审判、科技法庭双向互通等多项举措,获得了多个全国第一,同时也是深圳首创。

  此外,十年来,深圳瞄准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目标,打造"人民满意"营商环境,依法经营、保护产权等意识深入人心。

  目前,深圳拥有逾380万户商事主体,商事主体数量和创业密度稳居全国第一。2013年深圳率先启动商事制度改革,这场改革不仅简化了登记程序,大幅降低了市场主体准入门槛,激发了创业活力和发展动力,还以此为突破口,推动了“放管服”改革,为深圳着力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释放市场潜力、创新管理方式以及带动深圳营商环境整体优化创造了良好条件;2019年深圳市在全国率先推出"民营企业法治体检自测系统"并上线运行。该系统将法律保护关口前移,帮助民营企业有效排查防范法律风险、完善治理结构、查找制度漏洞等。为民营企业创造了自己的"法治家庭医生",足不出户即可享受"法治体检";2021年深圳发布全国首例知识产权行政禁令,目的为及时制止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破解知识产权维权“周期长”难题,打造"人民满意"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十年内,深圳坚持司法公正高效权威,深化司法机制制度改革,强化司法制约监督,率先形成全面彰显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司法文明环境。

  提高司法质效 答好为民之卷

  十年里,深圳坚持多端发力,推进构建市域治理新格局,健全基层社会治理机制,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使得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显著提升。

  据了解,深圳市公安机关深入开展“局长信箱、接诉即办”工作。同时,在深圳市全面启动民生诉求“一网统管”改革,建立全市统一的涵盖咨询、投诉、建议功能的诉求解决工作模式,率先探索解决市场主体和市民“投诉难”问题。到目前为止,深圳以多元化调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2021年宝安率先出台广东首个“无讼”社区创建标准,优化整合多方纠纷调处力量,要求社区调解介入率不低于90%、社区调解成功率不低于80%、司法确认适用率不低于90%、调解自动履行率不低于80%、万人成讼率低于街道平均值且呈下降趋势。目前,全市已有3个社区荣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7家公园被评为省级“法治文化主题公园”。

  此外,深圳市市场监管领域“以案说法普法大篷车”“直播式执法”模式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系统推广。深圳市律师协会发起成立法律服务援助基金会,致力于发挥律师作用,用法律服务援助公益,让企业和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共法律服务就在身边。深圳市法院开展“普法进校园”活动,让青少年积极参与法治教育,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全国首个民法主题公园——深圳民法公园建成投入使用。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司法局联合研发推出全国首套中小幼民法典读本——《给孩子们讲民法典》,以切合青少年认知的授课形式、语言文字和案例故事,帮助青少年了解民法典的法治精神与契约精神,根植法治信仰和家国情怀,扣好青少年学法“第一粒扣子”……深圳努力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服务就在身边。

  前海法治创新 构建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深圳前海作为目前国家批复的唯一一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示范区,同时作为粤港澳大湾区和“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支点,不断加快构建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营商环境制度体系,建立深港国际法务区,搭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交流合作平台。

  1983年,深圳国际仲裁院成立,这是中国改革开放之后各省市设立的第一家仲裁机构,也是粤港澳地区第一家仲裁机构。当时,深圳国际仲裁院率先聘请境外仲裁员,且开创中国仲裁裁决按照联合国《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在境外获得承认和执行的先例。

  直到2017年底,在深圳前海,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仲裁委员会合并为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仲裁委员会),这是中国仲裁史上首例仲裁机构的合并,使法律事务对外开放水平有了新提升。

  此外,在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上,前海法院紧扣粤港澳大湾区和自贸区对跨境商事争议解决的司法需求,创新发展多元高效的纠纷解决机制,设立了ADR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截至2022年5月,共受理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14878件,其中涉港商事案件9790件,案件数量居全国第一。同时前海法院还建立了全国最为全面系统的域外法查明与适用机制,实现香港法适用最大化,充分发挥香港地区陪审员熟悉香港或者其他地区和国家法律、行业规则等优势,确保域外法律“认得全、查得明、用得准”。

  值得一提的是,粤港澳联营律师事务所也在前海聚集。全国11家粤港澳合伙型联营律师事务所有6家在前海,华南地区唯一两家外国律师事务所通过前海设立驻粤代表处。同时,前海还设立自贸区内全国首个公证处-前海公证处,探索合伙制改革,全国首个自贸区法治指数——“前海法治指数评估指标体系”,首创初审和双重审查等管理制度;设立国内重要的知识产权保护平台——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立了快速高效的知识产权侵权假冒监测和调处机制,以“互联网 ”和大数据分析作为基本的方法手段,实现快速传递、反馈、加工和处理举报投诉信息,缩短权利人的维权周期,提升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精确度和办案效率。

  如今,前海通过奋力打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示范区,不断探索实现大湾区不同法律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形成了全国独一无二的集商事、金融、知识产权、海事等门类齐全的专业审判机构布局,成为展示全国法治建设成就的重要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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