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授权委托前海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开展前海人才住房租务管理相关事项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人才住房管理,根据住建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相关规定,自2022年6月1日起委托深圳市前海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我局塘朗城西区B座人才住房项目的租务管理工作,代表我局与承租单位签署租赁合同及办理相关入住事宜,并按有关规定和租赁合同的要求收取应缴费用等事宜。
特此通告。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2年6月6日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人才住房管理,根据住建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相关规定,自2022年6月1日起委托深圳市前海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我局塘朗城西区B座人才住房项目的租务管理工作,代表我局与承租单位签署租赁合同及办理相关入住事宜,并按有关规定和租赁合同的要求收取应缴费用等事宜。
特此通告。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