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香港工程建设领域专业人士执业备案管理办法》(深前海规〔2020〕7号)要求,现对以下6名香港专业人士进行备案前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2月25日至2021年3月3日。如有异议,请于本公示截止日期前反馈至我局。
联系电话:0755-36667537
联系邮箱:szqhbasq@qh.sz.gov.cn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1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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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香港工程建设领域专业人士执业备案管理办法》(深前海规〔2020〕7号)要求,现对以下6名香港专业人士进行备案前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2月25日至2021年3月3日。如有异议,请于本公示截止日期前反馈至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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