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香港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机构执业备案管理办法》(深前海规〔2020〕8号)要求,现对以下香港专业机构进行备案前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2月18日至2021年2月23日。如有异议,请于本公示截止日期前反馈至我局。
联系电话:0755-36667537
联系邮箱:szqhbasq@qh.sz.gov.cn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1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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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香港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机构执业备案管理办法》(深前海规〔2020〕8号)要求,现对以下香港专业机构进行备案前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2月18日至2021年2月23日。如有异议,请于本公示截止日期前反馈至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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