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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做好前海合作区融资租赁公司合规管理和风险排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5-06 10:47:00
来源:南方报网—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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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海合作区内各融资租赁公司: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全国融资租赁企业管理信息系统试运行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13〕677号)、《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融资租赁行业风险排查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14〕135号)和《市经贸信息委关于做好融资租赁公司管理和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深经贸信息外资字〔2014〕34号)精神,为推动前海融资租赁业规范有序发展,防范经营风险,现开展前海合作区融资租赁公司合规管理和风险排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企业于5月8日前将办公地址、业务负责人及联络人信息报至我局(保税港区管理处)。确认后发放全国融资租赁企业管理系统(http://leasing.mofcom.gov.cn)登录账号、密码。
  二、请各企业于5月15日前登录全国融资租赁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基本信息表的填报。
  三、已通过市经贸信息委培训,并领取密钥的企业以密钥登录系统,尚未领取密钥企业,请尽快到市经贸信息委C3112室领取密钥,未经培训的企业则直接通过账号、密码登录系统。
  四、请各企业于5月16日前完成《2013年度经营情况统计表》和《融资租赁企业非法集资排查情况简表》的填报(填写后打印,加盖企业公章),并报送我局(保税港区管理处)。
  五、我局将汇总各企业信息后递交市经贸信息委,市经贸信息委将分批公告通过备案的融资租赁公司。对未报备案的融资租赁公司,市经贸信息委及我局将按商务部有关通知要求不再为其办理后续变更手续,并将情况通报有关部门。
  特此通知。
  附件:融资租赁企业非法集资排查情况简表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14年5月6日
  (联系人:朱寅风,电话:36668952,13823522169,地址:前海管理局A1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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