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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观山海家园项目工程规划许可变更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4-01 16:09:49
来源:市前海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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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远荔实业有限公司来文申请办理观山海家园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现将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

  观山海家园项目位于南山区兴海大道东侧、沿山路南侧,宗地号T102-0402。根据《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深地合字(2023)8028号)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05202300128号),本宗地项目总用地面积42407.29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建筑一/二级覆盖率≤40%/25%;规定容积率≤2.66;建筑高度≤80米;机动车泊位数940辆;计规定总建筑面积112451平方米,其中住宅99875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226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1400平方米、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500平方米、公交首末站3200平方米、社区管理用房250平方米、商业6000平方米。

  二、公示内容

  本次修改的公示内容包括(详见附件):

  (一)指标调整

  根据面积预查丈意见及建筑设计优化,核增建筑面积指标调整。地上核增面积由2710㎡调整为3998.12㎡,地下核增建筑面积由37210.47㎡调整为46654.24㎡;总户数由800户调整为870户,户型面积<90㎡的户数由608户调整为747户;绿化覆盖率由40%调整为30.85%,调整后的绿化覆盖率基本满足《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第十七条“新建居住类建设工程项目绿化覆盖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的要求;机动车泊位数由955辆改为987辆,满足规划要求的940辆要求;充电车位由287辆调整为350辆,满足规划不低于30%数量的要求;根据上述修改,相应调整容积率、建筑覆盖率、总建筑面积等其他相关指标。

  (二)总平面图

  根据建设单位设计优化意见,1、2栋各单元住宅塔楼户型局部设计及建筑高度调整,3、4、5、6栋各单元户型重新设计,层数及建筑高度调整,调整后的建筑面积、建筑高度等均符合规划要求;根据景观设计调整局部绿化范围;局部调整地下室外墙轮廓,局部新增一层地下室(建筑面积约12000平方米)等。

  (三)立面图

  根据平面图修改相应立面设计,主要内容为1、2栋各单元住宅塔楼局部调整层数及门窗分隔等,3、4、5、6栋各单元住宅塔楼根据平面修改重新设计,局部外墙材质由深灰色铝板改为灰色铝板、银灰色铝板改为银色铝板、深灰色涂料改为灰色涂料,局部新增穿孔铝板外遮阳;裙房调整局部门窗分隔,增加广告位及百叶,局部外墙材质由深灰色真石漆调整为灰色格栅等。

  (四)效果图

  根据上述修改相应更新效果图供参考。

  三、公示时间和地点

  (一)公示时间

  10个工作日(2024年4月1日-2024年4月15日)

  (二)公示地点

  1.深圳市前海管理局e站通大厅(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与月亮湾大道交会处南侧前海深港合作区e站通)。

  2.观山海家园项目施工现场。

  3.深圳市前海管理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s://qh.sz.gov.cn/sygnan/qhzx/tzgg/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深圳市前海管理局提出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4年4月15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至深圳市前海e站通服务中心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yanghd@qh.sz.gov.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将按程序开展下阶段工作。

  特此公示。

  附件:

  1.原工规证、修改后工规证

  2.原报建总平面图、修改后总平面图

  3.原报建立面图、修改后立面图

  4.原报建效果图、修改后效果图

  5.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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