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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2023年第一批港澳导游及领队执业备案申请指南
发布日期:2023-06-01 16:46:25
来源:市前海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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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港澳导游及领队执业备案暂行规定》(深前海规〔2021〕6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为做好2023年第一批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港澳导游及领队执业备案工作,现发布申请指南如下:

  一、申请对象

  持有香港有效导游证或者领队证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持有澳门有效导游工作证的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

  二、执业备案资格

  港澳从业人员在前海合作区申请执业备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一国两制”,遵守基本法及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

  (二)港澳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

  (三)具有香港导游、领队执业资格,澳门导游执业资格;

  (四)经岗前培训合格;

  (五)已与在前海合作区注册的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

  (六)未患有甲类、乙类及其他可能危害旅游者人身健康安全的传染性疾病;

  (七)未受过刑事处罚(过失犯罪的除外)。

  “基本法及其它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以及其他香港特别行政区与维护国家安全相关的条例、附属法例等,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维护国家安全法》(澳门特别行政区第2/2009号法律)以及其他澳门特别行政区与维护国家安全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行政命令、行政长官批示等。

  三、执业备案程序

  港澳从业人员申请在前海合作区执业备案的程序包括报名、岗前培训及备案。

  执业备案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及届满后6个月内,港澳从业人员可以申请执业备案续期,可续期次数不限。续期条件、材料、程序参照首次执业备案程序,但无须再次参加岗前培训。

  四、报名时间

  2023年6月1日至6月29日

  五、报名材料

  港澳从业人员申请在前海合作区执业备案的,应当在岗前培训报名时选择“线下亲自提交”或者“EMS邮寄”方式提交以下材料:

序号

提交方式

依据条款

申请材料

1

线下亲自提交

《暂行规定》第十二条

(一)港澳导游及领队等旅游从业人员在前海合作区执业备案申请表、拥护基本法声明、未受过刑事处罚声明原件(样表见附件1);

(二)港澳居民居住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复印件;

(三)有效港澳导游证或领队证复印件;

(四)与在前海合作区注册的旅行社订立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五)身体健康证明原件(由港澳政府批准设立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或者由内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需于申请提交日前6个月内以中文开具,明确载明或者所载内容足以证明“未患有甲类、乙类及其他可能危害旅游者人身健康安全的传染性疾病”条件);

(六)本人近期同一底片两寸免冠正面蓝底彩照原件。

前款第四项材料在报名时未具备的,港澳从业人员可以先参加岗前培训,在执业备案前补交相应材料。

(注:以上提交的每份材料需手写签字且承诺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

2

EMS邮寄

《暂行规定》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第二款

港澳从业人员无法亲自提交申请材料的,可以通过当地EMS承办商寄送至指定地址。材料同上,其中“港澳居民居住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复印件”和“有效港澳导游证或领队证复印件” 需经香港、澳门律师(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并加盖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澳门)有限公司香港、澳门公证文书转递专用章。

  六、报名方式

  (一)线下亲自提交材料(地址二选一)

  港澳从业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亲自至指定地址提交申请材料,并提交“港澳居民居住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和“有效港澳导游证或领队证”原件进行核验。

  地址一:前海e站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55)36667613

  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9号前海e站通服务中心24号综合服务窗口

  注意:请在前海e站通服务中心微信小程序线上预约提交时间

  线上预约渠道:前海e站通服务中心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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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二:前海港澳e站通

  联系电话:(852)34629800

  地址:香港金钟夏壳道18号海富中心第一座29楼B02室

  注意:请提前电话预约提交时间

  (二)EMS邮寄材料

  港澳从业人员无法亲自提交申请材料的,可以通过当地EMS承办商寄送至指定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9号前海e站通服务中心,联系人:24号综合业务窗口,0755-36667613),其中“港澳居民居住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复印件”和“有效港澳导游证或领队证复印件”需经香港、澳门律师(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并加盖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澳门)有限公司香港、澳门公证文书转递专用章。

  七、岗前培训

  (一)时间安排

  2023年7月6日前完成。

  (二)培训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本期最终接受培训的港澳导游及领队总人数100人。如报名人数超过100人,按照报名先后顺序确定参加培训人员。

  (三)本期岗前培训将采取线上形式进行,课程线上入口将在报名审核通过后以电话、短信或邮箱方式通知申请人。

  课程安排:政策与法规、导游基础知识、前海合作区概况及主要旅游景区景点讲解、导游应变能力、港澳及内地导游服务对比与交流等。

  培训时长:24小时,其中理论培训16小时,前海合作区专项讲解培训8小时(课程将在2023年6月20日起发布)。

  (四)岗前培训合格的港澳从业人员成绩有效期为一年,超期未申请执业备案或者培训不合格的,可以重新轮候参训。

  八、备案管理

  (一)岗前培训合格的港澳从业人员可以向前海管理局申请执业备案。前海管理局应当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执业备案审查(不含证件制作及送达时间),并制发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港澳导游执业证(以下简称执业证件)。

  (二)岗前培训报名时未提交与在前海合作区注册的旅行社订立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在执业备案前补交至前海管理局。

  (三)执业证件系港澳从业人员经备案在前海合作区从事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的证明文件。

  (四)执业证件有效期与港澳从业人员的港澳导游证或领队证有效期保持一致(即最长为三年),有效期届满后港澳从业人员不得在前海合作区开展执业活动。执业证件有效期内,港澳从业人员的港澳导游证或者领队证被暂停或者撤销的,其执业备案同时暂停或者撤销,执业证件暂停或者失效。

  九、其他事项

  (一)本指南及其他未尽事宜,由深圳市前海管理局负责解释。

  (二)前海管理局委托深圳市旅游协会开展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港澳导游及领队执业管理事务性工作。

  (三)咨询电话:0755-88297363,36667613

  (四)咨询邮箱:sz-lyxh@163.com

  (五)邮寄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9号前海e站通服务中心,24号综合业务窗口,0755-36667613

  (六)官方微信公众号:深圳前海、深圳旅游服务平台

  (七)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节假日除外。

  附件:1.港澳导游及领队在前海合作区执业备案申请表

             2.港澳导游及领队在前海合作区执业延续备案申请表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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