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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简化前海合作区内建设项目水务相关审批事项的通知》是否仍有效?
发布日期:2023-03-20 09:52:47
来源:市前海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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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2018年7月9日,深圳市政府出台《深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10号)、《深圳市社会投资建设项目报建登记实施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11号),两个规定均已明确“项目单位在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完成后,即可同步申请办理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建设项目用水节水评估报告告知性备案。如涉及不跨市级行政区划的珠江河口滩涂开发利用工程建设方案审批、河道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批、水工程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批、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批的也同步办理。”

  上述两个规定出台后,原《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简化前海合作区内建设项目水务相关审批事项的通知》自动废止。请您查阅有关文件了解最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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