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来文申请将机场南货运区货代库项目(A118-0033宗地)分两期开发建设,其中一期项目涉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现将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
该项目(宗地号A118-0033)位于前海机场及周边片区。根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深地合字〔2021〕1027号)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06202100137号),用地面积60784.13平方米,规定建筑面积60784平方米,为机场配套货运站及配套用房。规定容积率≤1,建筑高度限高24.00米且满足航空限高要求,建筑覆盖率≤73%,绿化覆盖率≥5%,机动车泊位数168辆。项目分两期开发建设,本次变更为一期项目。
二、公示内容
本次主要修改内容包括(具体详见附件云线示意):
1.指标调整
一期项目建筑指标。具体如下:
总建筑面积由87423.11平方米调整为83178.47平方米,其中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由82099.22平方米调整至77928.29平方米,包括:计规定容积率建筑面积由60784.00平方米调整为58712.80平方米(其中机场配套货运站及配套用房规定建筑面积由51381.63平方米调整为49293.57平方米,核减建筑面积由9402.37调整为9419.23平方米);地上核增建筑面积由21315.22平方米调整至19215.49平方米(均为架空停车);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由5323.89平方米调整为5250.18平方米,包括:共用停车库面积由5293.17平方米调整为5219.46平方米。栋数由2栋调整为1栋,机动车停车位(地上/下)由78/90调整为88/80。
2.总平面图
技术经济指标调整,补充表达分期建设示意;局部地面机动车停车位及绿化布局调整;楼栋编号调整。
三、公示时间和地点
(一)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2023年11月13日—2023年11月24日)
(二)公示地点:
1.深圳市前海管理局e站通大厅(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与月亮湾大道交会处南侧前海深港合作区E站通)。
2.机场南货运区货代库项目施工现场。
3.深圳市前海管理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s://qh.sz.gov.cn/sygnan/qhzx/tzgg/
(一)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深圳市前海管理局提出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3年11月24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至深圳市前海e站通服务中心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ghfzc@qh.sz.gov.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将按程序开展下阶段工作。
特此公示。
附件:
1.原工规证、修改后工规证
2.原报建总平面图、修改后总平面图
3.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2023年11月1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