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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2024年度支持港澳医疗机构集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申报审核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3-06 20:12:08
来源:市前海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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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港澳医疗机构集聚发展办法》(深前海规〔2023〕10号)有关规定,按照《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深前海规〔2024〕23号),我局完成了2024年度支持港澳医疗机构集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的线上受理及审核工作。

  经审核,2024年度共1家医疗机构的举办资助申请通过审批,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6日至3月12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我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以示负责。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被公示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反馈意见方式:

  联系邮箱:niuyl@qh.sz.gov.cn;

  联系电话:18370091167。

  附件:2024年度支持港澳医疗机构集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情况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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