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前海合作区跨境电商产业扶持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深前海规〔2024〕23号)和《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前海规〔2024〕7号)规定,现下达2023年度前海合作区跨境电商产业扶持资金使用计划,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度前海合作区跨境电商产业扶持资金扶持对象6个,扶持金额6,954,228.68元,全部由前海产业发展资金安排;
二、本资金为一次性拨付;
三、请各企业前往前海管理局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联系电话:0755-88105300。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度前海合作区跨境电商产业扶持资金使用计划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