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第二批次前海合作区商贸物流产业扶持资金使用计划(不含商业分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深前海规〔2024〕23号)和《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促进商贸物流业高质量发展办法》(深前海规〔2024〕10号)规定,现下达2023年度第二批次前海合作区商贸物流产业扶持资金使用计划(不含商业分项),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度第二批次前海合作区商贸物流产业扶持资金扶持对象(不含商业分项)49个,扶持金额15,776,749.92元,全部由前海产业发展资金安排;
二、本资金为一次性拨付;
三、请各企业前往前海管理局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联系电话:0755-88105495。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度第二批次前海合作区商贸物流产业扶持资金使用计划(不含商业分项)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