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引导全市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及省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深圳市各区、各部门实际,制定本指引。
一、单项否决指标
指标 | 具体要求 |
安全、泄密事故等严重问题 | 1.出现严重表述错误。 2.泄露国家秘密。 3.发布或链接反动、暴力、色情等内容。 4.对安全攻击(如页面被挂马、内容被篡改等)没有及时有效处置造成严重安全事故。 5.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伪造发稿日期等)。 6.因网站建设管理工作不当引发严重负面舆情。 上述情况出现任意一种,即单项否决。 |
站点无法 访问 | 监测1周,每天间隔性访问20次以上,超过(含)15秒网站仍打不开的次数累计占比超过(含)5%,即单项否决。 |
首页不更新 | 监测2周,首页无信息更新的,即单项否决。 如首页仅为网站栏目导航入口,所有二级页面无信息更新的,即单项否决。 (注:稿件发布页未注明发布时间的视为不更新,下同。) |
栏目不更新 | 1.监测时间点前2周内的动态、要闻类栏目,以及监测时间点前6个月内的通知公告、政策文件类一级栏目,累计超过(含)5个未更新。 2.应更新但长期未更新的栏目数量超过(含)10个。 3.空白栏目数量超过(含)5个。 上述情况出现任意一种,即单项否决。 |
互动回应差 | 1.未提供网上有效咨询建言渠道(网上信访、纪检举报等专门渠道除外)。 2.监测时间点前1年内,对网民留言应及时答复处理的政务咨询类栏目(在线访谈、调查征集、网上信访、纪检举报类栏目除外)存在超过3个月未回应有效留言的现象。 上述情况出现任意一种,即单项否决。 |
服务不实用 | 1.未提供办事服务。 2.办事指南重点要素类别(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机构、收费标准、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缺失4类及以上的事项数量超过(含)5个。 3.事项总数不足5个的,每个事项办事指南重点要素类别(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机构、收费标准、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均缺失4类及以上。 上述情况出现任意一种,即单项否决。 (注:B类部门网站不检查该项指标。) |
二、基础性指标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具体要求 | 分值 |
展现标识 (8分) | 域名名称 | 1.域名不符合规范的,扣1分。 2.网站未以本地区本部门名称命名的,扣1分。 3.网站名称未在全站页面头部区域显著展示的,扣1分。 | 1 |
网站标识 | 未在全站页面底部功能区清晰列明党政机关网站标识、网站标识码、ICP备案编号、公安机关备案标识、网站主办单位、联系方式的,每缺一项,扣1分。 | 2 | |
页面要素 | 1.随机抽查5个信息发布类页面。每发现1个未注明发布时间或信息来源的,扣0.5分,扣完为止。 2.随机抽查5个信息发布类页面。每发现1处网站标签、栏目标签或网页标签不符合指引要求的,扣0.5分,扣完为止。 | 2 | |
页面链接 | 1.内部链接不能体现网站内容分类和访问路径的逻辑性,不得分。 2.打开非本站的外部链接没有提示信息的,不得分。 | 1 | |
页面兼容 | 使用主流浏览器访问网站,不能正常显示页面内容的,每类扣0.5分。 | 1 | |
找错入口 | 1.未在首页底部功能区规范添加“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入口的,扣1分。 2.未在其他页面底部功能区规范添加“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入口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 | 1 | |
健康情况 (7分) | 可用性 | 1.首页上的链接(包括图片、附件、外部链接等)打不开或错误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如首页仅为网站栏目导航入口,则检查所有二级页面上的链接。 2.其他页面上的链接(包括图片、附件、外部链接等)打不开或错误的,每发现一处,扣0.3分。 | 3 |
更新情况 | 1.抽查时间点前2周内,动态、要闻类信息,每发现1个栏目未更新的,扣0.5分。 2.抽查时间点前6个月内,通知公告、政策文件类信息,每发现1个栏目未更新的,扣0.6分。 3.抽查时间点前1年内,规划计划类信息,每发现1个栏目未更新的,扣1分。 4.机构设置及职能、动态、要闻、通知公告、政策文件、规划计划、人事等信息不准确的,每发现1次扣0.5分。 | 4 | |
功能设计 (16分) | 导航分享 | 1.未提供站点地图的,扣1分。每发现一个不能链接跳转或不准确的,扣0.5分。 2.随机抽取5个信息发布类页面,每发现一个未提供分享功能或不可用的,扣0.4分。 | 2 |
移动适配 | 1.未建设移动适配,不得分。 2.每发现一个栏目不可用,扣0.5分; 3.每发现一个栏目应更新未更新的(更新频率与健康情况要求相同),扣1分。 | 4 | |
政务微信 | 1.未建设政务微信(且在网站提供显著入口),不得分。 2.每发现一个栏目不可用,扣0.5分; 3.每发现一个栏目应更新未更新的(更新频率与健康情况要求相同),扣1分。 | 4 | |
站内搜索 | 1.未提供全站站内搜索功能或功能不可用的,扣2分。 2.随机选取4条网站已发布的信息或服务的标题进行测试,在搜索结果第一页无法找到该内容的,每条扣0.5分。 3.未对搜索结果进行分类展现的(如按照政策文件、办事指南等进行分类),扣1分。 | 2 | |
网页归档 | 未及时对历史网页进行整合和归档的,或归档后无显著标识的,扣2分。 | 2 | |
一号登录 | 注册用户在各个功能板块(网上信访、纪检举报等专门渠道除外)无法一号登录的,扣2分。 | 2 | |
发布解读 (20分) | 政策文件 | 1.未开设政策文件类栏目的,扣3分。 2.监测时间点前6个月内政策文件类一级栏目应更新而未更新的,扣1分。 | 3 |
政策解读 | 1.未开设政策解读类栏目的,扣4分。 2.监测时间点前6个月内政策解读类一级栏目应更新而未更新的,扣3分。 3.网站已发布的解读稿中,通过新闻发布会、图表图解、音视频或动漫等形式解读的比例低于1/3的,扣1分。 | 4 | |
解读比例 | 随机抽查网站已发布的4个以本地区本部门或本地区本部门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被解读的文件数量每少一个,扣0.6分。 (注:不足4个的则检查全部文件。) | 4 | |
解读关联 | 随机抽查网站已发布的4个解读稿:未与被解读的政策文件相关联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该政策文件未与被抽查解读稿相关联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 (注:不足4个的则检查全部解读稿。) | 2 | |
数据发布 | 1.未开设数据发布类栏目的,扣4分。 2.每发现一个栏目应更新未更新的,扣2分。 3.未通过图表图解等可视化方式展现和解读数据的,扣1分。 | 4 | |
数据开放 | 1.未开设数据开放类栏目或链接至市统一平台的,扣3分。 2.每发现一个栏目应更新未更新的,扣1分。 3.未提供数据集下载或API接口的,扣2分。 | 3 | |
服务规范 (6分) | 要素全面性 | 是否存在办事指南要素(包括依据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办理材料、办理机构、联系方式等)缺失的情形,每发现一次扣20%,扣完为止。 | 1 |
内容准确性 | 办事指南信息是否存在错误,是否与线下实际办事情况不一致,每发现一次扣20%,扣完为止。 | 1 | |
流程清晰度 | 是否仅提供办理环节名称(如: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等),而未明确说明各环节具体内容,每发现一次扣20%,扣完为止。 | 1 | |
材料明确性 | 是否有明确的办理材料格式要求(如:原件/复印件、纸质版/电子版、份数等),是否存在表述含糊不清的情形(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材料等),每发现一次扣20%,扣完为止。 | 2 | |
附件实用性 | 办事指南中要求提供申请表、申请书等表单的,是否提供规范表格的获取渠道,填写说明或示范文本,每发现一次扣20%,扣完为止。 | 1 | |
(注:B类部门不要求该指标,权重平均分解至其他指标。) | |||
互动交流 (18) | 留言公开 | 1.咨询建言类栏目(网上信访、纪检举报等专门渠道除外)对所有网民留言都未公开的,扣4分。 2.随机抽查5条已公开的网民留言,未公开留言时间、答复时间、答复单位、答复内容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3.监测时间点前2个月内未更新的,扣2分。 4.未公开留言受理反馈情况统计数据的,扣2分。 (注:不足5条的则检查全部留言。) | 4 |
办理答复 | 模拟用户进行2次简单常见问题咨询: 1.未在5个工作日内收到网上答复意见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2.答复内容质量不高,有推诿、敷衍等现象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 3 | |
知识库 | 1.未编制常见问题知识库的,扣3分。 2.未按照业务进行合理分类的,扣1分。 3.每发现知识库一个主题超过一个月未更新的,扣1分。 | 3 | |
调查征集 | 1.未提供在线调查征集渠道(不含电子邮件形式)的,扣3分。 2.2020年开展活动未超过(含)6次的,扣2分。 2.2020年开展的调查征集活动未公开反馈结果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部门网站该项指标为1年内开展活动3次) | 3 | |
在线访谈 | 1.未提供在线访谈渠道的,扣3分。 2.2020年开展活动未超过(含)6次的,扣2分。 3.未规范整理访谈中网民提问及回复的,扣1分。 4.未通过文字、图片或音视频等多种形式发布访谈内容的,扣2分。 (部门网站该项指标为1年内开展活动3次) | 3 | |
智能互动 | 提供实时智能答问功能且内容准确的,得2分。 | 2 | |
监督管理 (15) | 监测工单 | 按深府办函〔2014〕42号发布公式计算。 | 2 |
集约整合 | 网站已报关停却未关停,或关停后内容未迁移至上级网站的,每发现一个,扣0.5分。 | 2 | |
网站年报 | 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布网站工作年报的,不得分。在规定时间内发布年报的,每发现一处内容不准确的,扣0.5分。 | 1 | |
业务培训 | 未组织开展政府网站培训的,扣1分。 | 1 | |
自评报告 | 未在要求的时间内提交自评报告,不得分。每发现一个未加挂栏目地址或不准确的,扣0.2分。 | 1 | |
通报批评 | 1.在国务院办公厅或省市开展的抽查检查中被判定为不合格网站的,出现一次扣4分。 2.在国务院办公厅或省政府开展的抽查检查通报正文中被点名批评的,每次/处扣2分;市政府开展的抽查检查通报正文中被点名批评的,每次/处扣1分。 | 4 | |
媒体曝光 | 网站发生媒体曝光或其他负面影响事件,经查实属于网站内容或管理原因的,扣2分。 | 2 | |
网民找错 | 网民在中国政府网“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留言,经核实属实的,每一单扣0.2分,最高扣2分。 最终分数为:扣分值*受理率(受理率=受理单数/总单数) | 2 | |
支撑保障 (10) | 公开目录 保障 | 按照本部门业务职能和实际情况,做好各栏目更新维护(各信息更新维护频率要求与健康情况一致。) (注:支撑保障加强调信息质量,并非只关注数量。深圳政府在线将根据栏目需求,录用质量高、时效性强、原创性强的稿件。) | 2 |
办事服务 保障 | 2020年对“深圳政府在线”相关的重点服务、个人办事、企业办事等服务专题的更新维护情况,每涵盖一类可得50%。 (注:B类部门不要求,权重平均分解至其他指标。) | 2 | |
互动交流 保障 | 1.信件类保障占50%,得分=处理率*25%+公开率*25%(网民要求不公开的不计入)。 2.征集类保障占30%,得分=次数*5%+回应数*5%。最多得30%。 3.访谈类保障占20%,得分=次数*10%,最多得20%。 | 2 | |
英文版网站保障 | 按照本部门业务职能和实际情况,做好英文版各栏目更新维护。 | 2 | |
年度任务 落实 | 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广东省政府及市政府安排网站的年度任务的落实完成和保障情况(年度任务不可提前预知,具体任务待考核采样时细化)。 | 2 |
三、引导性指标(20分)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具体要求 | 分值 |
互动交流 (2分) | 咨询回复 | 模拟用户进行1次简单常见问题咨询:咨询后一个工作日内答复且内容准确的,得2分。 | 2 |
功能设计 (8分) | 公共搜索 | 1.重要信息聚合:搜索区名或部门名,在搜索结果中对区/部门概括信息、重点信息和服务资源进行聚合,实现“搜索即服务”的,得2分。 2.重要信息优先展现:搜索“区名/部门名 重点信息公开关键字”,网站相关信息在第一屏展示,得1.5分,否则不得分。 3.办事服务优先展现:搜索“区名/部门名 服务相关关键字”,网站相关服务在第一屏展示,得1.5分,否则不得分(注:B类部门不考核该项,权重平均分解至前2个要点)。 | 5 |
用户空间 | 注册用户可在用户主页下浏览其在本网站咨询问题、办事服务、咨询留言等历史信息的,得2分。 | 2 | |
智能推送 | 能够根据用户历史访问行为,主动推送关联信息和服务资源的,得1分。 | 1 | |
创新发展 (7分) | 智能化应用 | 以语音识别、人工智能等为基础,对政府网站的信息、服务和互动资源进行开发利用,或整合政府网站和政务服务网资源,构建知识图谱,提供智能化应用的,得2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2 |
智库式支撑 | 对政府网站信息、服务和互动资源应用、传播等情况进行大数据分析,对相关文本内容进行挖掘,为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支撑的,得2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2 | |
上级表扬 | 在国务院办公厅开展的相关工作中,被评为优秀,或点名表扬的,得2分。在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开展的相关工作中,被评为优秀,或点名表扬的,每次得1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2 | |
政企通 | 2020年度参加“深圳政府在线”政企通访谈的,得1分。 | 1 | |
领导肯定 (3分) | 领导肯定 | 通过政府网站服务中心工作、方便社会公众的做法突出,并获得本地区、本部门主要领导同志肯定的,加3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3 |
注1:该工作指引在后续执行过程中,将根据国家和省政府2020年新印发的文件动态调整更新。
注2:其他未尽要求,以《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