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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创新自贸试验区税收服务10项措施通告解读
发布日期:2015-05-08 00:00:00
来源: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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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支持自贸试验区创新发展,在税务总局发布“办税一网通10+10”的基础上,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决定在中国(广东)自贸试验区前海蛇口片区打造办税自治、风险防控、公众参与的现代税收治理模式,构建纳税人、税务机关、社会组织多元参与的税收管理服务格局,切实做到“为纳税人办好事、让纳税人好办事”,推出税收服务创新10项措施。内容解读如下:

  一、便利办税。对签署税收遵从承诺书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提供更多的办税便利和更宽松的办税环境,如享受A级纳税人服务待遇、由限量供应改为按需领用发票等。

  解读:税收自愿遵从是纳税人办税自治的前提条件,签订遵从承诺书有利于建立有效的征纳互信机制。税收遵从承诺书由内控机制健全的大企业纳税人自愿发起。具体为:税务机关主动推送税收遵从承诺文书,作为提醒事项由纳税人自愿选择签署。税务机关推出的A级纳税人服务待遇包括更便利办税方式和更宽松的税收风险应对机制,但不涉及税收征管法规定的纳税人基本权利和义务。签署税收遵从承诺的自贸试验区纳税人,可以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向税务机关申领发票,税务机关不再依据征管系统自动计算发票用量。

  二、风险提示。对纳税人涉税风险,以及“走出去”企业的涉外税收风险,税务机关定期发布提示。

  解读:税务机关主动、不定期发布涉税风险提示,对纳税人可能因为不了解税收法律法规,通常遇到的涉税风险点进行发布,提醒纳税人规避相关的风险。同时,税务机关还利用国际税收情报交换的优势,对走出去企业可能遇到的所在国涉税风险进行收集、归纳、总结、发布,提醒纳税人在国际贸易往来、兼并重组、资本运作中健全风险控制机制,指引纳税人更好地利用国际税收协定,规避涉税风险。

  三、自主购票。纳税人可选择电子发票;代开发票、申领发票可网上办理;实物发票可快递送达。

  解读:发票事项与纳税人的经济活动密切相关,利用“互联网+”思维,将目前窗口办理的事项逐步转变为O2O模式,并推行纳税人自主办理发票事项。①自贸区纳税人可选择使用电子发票,实现发票无纸化;②未使用电子发票的纳税人,可选择网上代开发票自录入和缴纳税款,网上申请领用发票种类及数量,所需实物发票线下快递送达。

  四、多元缴税。纳税人可以通过境内异地账户、境外人民币账户办理税收缴款业务,可以使用网银支付、第三方支付、移动支付等新兴金融渠道缴纳税款。

  解读:多元缴税主要方便纳税人电子化缴纳税款,解决没有深圳本地银行帐户的纳税人缴税,解决无协议纳税人临时缴税,纳税人将更加灵活方便管理资金账户。①在取得人民银行等部门支持后,完善横向联网电子缴税平台,实现异地或跨境协议电子缴税;②在确保税款安全前提下,探索网银支付、第三方支付、移动支付等新兴金融支付渠道缴纳税款。

  五、电子服务。纳税人可以通过深圳国税电子税务局自贸试验区专用通道,实现所有涉税事项网上办理。实现出口退税无纸化办理、国地税业务一窗统办。

  解读:依托深圳国税电子税务局,整合离线和在线、虚拟和实体税务资源,为纳税人提供从“足不出户”到“如影随形”的服务体验。①电子办税全覆盖。包括网上办税、移动办税、微信办税、自助办税等渠道全覆盖;包括申报缴税、文书无纸化、审批全流程、发票网领配送、行政处罚、税收救济受理等涉税业务全覆盖;包括在线咨询、预约办事、信用等级、公众参与等服务手段全覆盖。②办税厅功能转变。自贸试验区税务机关办税厅设电子办税体验窗口,前往办税厅的纳税人由税务人员辅导自助办理所有涉税业务。办税厅人工服务主要集中在办税咨询、纳税辅导、疑难处理、争议调解,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的痕迹化管理。③国地税业务“一厅通办”、“一窗联办”。自贸试验区税务机关共建一个办税厅,国税、地税业务一厅通办;办税厅窗口电脑实现一屏双机模式,纳税人可以在一个窗口办完两家事。④试行出口退税无纸化管理,实现申报、证明办理、审核审批、退库等出口退(免)税业务全程无纸化管理。

  六、审批直办。凡信用等级高并作出合法性、真实性承诺的纳税人,提交的非行政许可审批类涉税文书,税务机关只做完整性和逻辑性审核,直接出具办结文书。

  解读:在自贸试验区建立更有效的征纳互信机制基础上,根据行政审批改革简化要求,制订具体清单,在先期实现CA证书网上提交文书申请后,税务机关将进一步调整信息系统、改进文书审批方式,实现征纳双方的最大信任。后续监管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将实施相应的税务处理。

  七、权益救济。对纳税人的服务投诉,税务机关设置前置调解程序,引入第三方社会调解员,采取现场调解以及网上、电话或上门等方式进行调解。

  解读:征纳双方的矛盾是客观存在的,参照和解调解在先的做法,在纳税投诉过程中前置和解调解程序,进一步促进征纳和谐。在办税大厅设立纳税争议调解室,聘请挂点律师、专职调解员或纳税人兼职评理员;创建纳税争议调解规范化建设标准(包括:组织建设规范、工作场所规范、礼仪规范、程序规范和档案管理规范),保障纳税服务争议和解调解工作的规范化运行。

  八、全境执业。已执业备案的香港注册税务师出具的自贸试验区企业涉税鉴证报告,税务机关予以采信;具备条件后,香港注册税务师可以在自贸试验区全境执业并担任特殊普通合伙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

  解读:目前,香港注册税务师执业试点已在前海片区实施。凡取得香港注册税务师资格,同时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经过内地税法相关考核测试合格,加入区域内的税务师事务所,直接为区域内的纳税人提供涉税鉴证、税务咨询、税务筹划、涉税培训以及税务代理等涉税服务。下一步,报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后,将适用范围扩大至自贸试验区蛇口片区,同时进一步完善香港注册税务师专业服务管理办法,对香港注册税务师执业等行为进行规范监管。

  九、信用融资。对A级纳税人可提供互联网银行融资便利。纳税人可以在自贸试验区企业信用信息平台中查询纳税信用。

  解读:“纳税是您最好的信用证明”,深圳国税近年来一直致力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下一步将继续支持和参与自贸试验区企业信用信息平台综合服务系统建设,将税收红榜和黑榜信息纳入社会征信体系,为公众提供企业纳税信用信息公示、查询、互动等服务;税务机关与银行部门建立税银征信信息共享机制,并逐步扩大与互联网银行的征信互动范围,对银行信用级别高的纳税人给予办税便利,推动银行部门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给予融资便利,打造自贸试验区的国际化营商税收环境。

  十、政策辅导。纳税人可以在网上学堂参加视频培训,实现全天候点“单”培训,并与税务机关线上互动,也可以通过税收政策研讨平台参与政策诉求反馈,提出政策建议和意见。

  解读:纳税培训实现网络化,政策辅导实现社会化。①打造网上纳税人学堂,纳税培训由线下到线上转变,实现7*24全天候云培训,线上点“单”线下配“料”。提供纳税知识阶梯测试、学习积分累计、电子学习证明发放和公开查询。在国内视频网站开辟税务精品公开课,向社会提供税收培训课程。②推动社会各界特别是政策研究部门和财经新媒体,开展税收政策转化研究,增加前沿税收政策研究的元素,纳税人通过税收政策研讨平台参与政策诉求反馈,提出政策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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