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8日,前海管理局印发《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解读如下:
一、修订目的和背景
《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深前海规〔2020〕3号)自2020年7月施行至今,在规范前海产业发展资金管理、推动前海产业集聚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考虑到近年来上级政策的新要求、市场主体的新诉求,为进一步规范前海产业发展资金的组织实施,提高产业发展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等文件规定,前海管理局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形成《管理办法》。
二、主要修订内容
《管理办法》主要从以下三方面进行了调整:
一是删减部分限制性条款。《管理办法》删除了企业在前海注册、企业在前海不迁出等限制性条款。
二是优化调整资金管理要求。《管理办法》明确了产业发展资金支持对象,增加了产业发展资金整体安排与管理相关要求,建立了产业专项资金设立、调整和撤销相关机制,完善了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受理与审核等内容。
三是增加部分必要性和兜底性条款。《管理办法》明确了产业发展资金预算编制要求,增加了预算执行、调整相关规定,补充了责任与监督章节等内容。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六章二十七条。
第一章 总则,共4条,明确《管理办法》制定的依据、资金来源、资金支持的方向、资金使用管理要求。
第二章 资金对象及方式,共6条,明确资金支持对象、支持范围、资金安排与管理、资金设立调整及撤销、资金支持方式。
第三章 受理与审核,共5条,明确从项目申报、审核、公示、验收等实施管理要求。
第四章 预算和绩效管理,共5条,明确预算编制、执行、绩效管理工作有关要求。
第五章 责任与监督,共4条,明确申报单位、第三方机构、前海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在产业发展资金管理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置措施。
第六章 附则,共3条,明确《管理办法》的应用解释、实施时间及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