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加快构建优质高效的前海服务业新体系,推动“前海全球服务商计划”落地见效,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制定了《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关于促进前海全球服务商集聚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相关背景
2022年11月,前海在2022年前海全球招商大会上发布“前海全球服务商计划”,旨在招引、培育八大现代服务业及细分领域全球前50、国内前20的全球服务商企业和机构。到2025年,争取引进和培育全球现代服务商300家以上、实现现代服务业增加值1500亿元以上,全力打造大湾区现代服务业发展核心引擎,建设亚太地区重要的生产性服务业中心,不断构建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
二、主要内容
《措施》共十条,涵盖了现有惠企政策、新增提出的面向服务商政策以及为企业发展提供的优质服务,为前海全球服务商企业和机构在前海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
第一条为“支持企业用好双‘15%’税收优惠”,主要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介绍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人才享受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优惠。
第二条为“支持企业抢抓制度创新红利”,主要介绍国家部委对前海的各项政策支持,对前海不断推进制度创新、为企业营造更好营商环境提供支撑。
第三条为“给予企业人员贡献奖励”,主要介绍支持企业择一享受经营团队奖励、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及突出贡献奖励。经营团队奖励主要依据前海总部、商贸物流、科技创新等相关政策,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主要依据《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实施办法》,突出贡献奖励与经营团队奖励、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不可重复享受。
第四条为“给予落户及办公空间优惠”,主要介绍支持企业享受落户奖励、租金补贴或购房补贴。落户奖励、租金补贴为面向前海全球服务商的新增政策,购房补贴主要依据前海办公用房补贴办法等政策。
第五条为“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做优”,主要依据前海总部企业政策,介绍面向前海总部企业的纳入统计奖励、培育奖励等,以及对深港合作、产业发展具有重大支撑或者引领作用的全球服务商企业给予一定支持。
第六条为“鼓励第三方机构联合招引”,主要是支持第三方机构协助招引全球服务商企业并享受资金奖励。
第七条为“全方位服务赋能惠企发展”,主要介绍积极为企业提供跨境政务、政企沟通、服务专员等各项服务。
第八条为“加强企业发展要素保障”,主要介绍前海加快建设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总部经济集聚区等平台和载体,服务企业更好发展。
第九条为“加强宣传推广力度”,主要是提升“前海全球服务商计划”的影响力,支持企业参与各类活动,助力企业拓展业务范围。
第十条为“附则”,主要阐述了“前海全球服务商计划”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主体对象和预期目标,以及《措施》实施条件和有效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