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前海合作区集中供冷经营权授予、运营、监督管理等机制研究招标文件疑问的答疑公告
各投标供应商:
一、前海合作区集中供冷经营权授予、运营、监督管理等机制研究(项目编号:QHCG2017001)在招标公告期间收到投标供应商关于招标文件内容的疑问,经采购方回复和确认,现回复如下:
(一)疑问一:原招标文件中第5页评分细则表类似项目经验“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 须为牵头单位)提供类似大型公用事业项目(含特许经营项目、PPP项目等)咨询服务或课题研究的案例,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不超过10分。(投标人需提供案例的合同关键页。)
问:分所名义投标,提供总所或其他分所的项目案例是否有效。
回复:提供类似项目案例的必须为牵头单位,若以分所名义投标,分所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牵头单位要求且总所或其他分所的项目案例满足招标文件评分表要求即为有效。
(二)疑问二:原招标文件中第5页评分细则表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工程类或暖通类或管理类或经济类专业副高及以上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证(执业资格证专业方向同职称要求),否则此项不得分。”
问:我单位性质为会计师事务所,持有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人员有:“注册会计师、 资产评估师、税务师、高级信用管理师”,不知哪种符合招标要求条件可以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是否需要提供是本单位人员的证明。
回复:根据招标文件评分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 资产评估师、税务师均为注册执业资格,专业为经济类,上述三类人员均可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供截标前本单位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三)疑问三:原招标文件中第69页第四章开标“29.2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只委派一名代表,且必须是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会议人员须提供相应的授权委托书。
问:只是参与开标就可以还是需要述标。
回复: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即可,开标会无须述标。根据招标文件第18页要求,投标人在定标时须进行述标,参加述标人员须提供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述标时建议项目负责人参加。
(四)疑问四:原招标文件中第40页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投标书中涉及的投标函、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等”
问:联合体投标是否只需要填投标牵头单位的信息及公章就可以。
回复: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分工并加盖联合体各方的公章。投标文件涉及到其他需盖章处盖牵头单位公章即可。
二、其他本次文件未涉及内容不作调整。
三、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赵伟杰、胡淳
电话:0755-22385923
手机:13925204805
传真:0755-22385993
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