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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前海联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7-12-05 17:4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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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名称
  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二、招标人
  深圳市前海联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三、项目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月亮湾大道与东滨路交界处前海合作区
  四、招标预算价格
  11万元人民币/年(含11万元)
  五、项目内容
  为深圳市前海联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采购1家优质供应商。服务期限2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总控制价不超过11万(含11万元)。
  六、招标范围
  公开招标。
  七、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八、投标人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工商部门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经营范围须包括城市垃圾清运服务,须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打印的许可经营范围信息(加盖公章);
  3.本项目只接受独立企业法人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具有深圳市生活垃圾处理场进场许可证(加盖公章);
  5.具有准运证的粤B牌垃圾压缩车或者垃圾清运车,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及准运证。 
  注:(投标人资格要求材料从标书第一页开始附)资料提供不全或不合格将取消本次投标资格。
  九、投标人需提供的投标文件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十、其他注意事项: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套,副本3套,电子文件(不加密)1份(提交光盘)。
  十一、答疑事项: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招标人予以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日期7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送至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人地址,逾期不予受理。招标人会将集中答疑结果在投标截止日期 3 日前以网络公告的形式发出澄清文件给所有投标人,请投标人关注前海管理局官网公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的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力。
  十二、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方式
  (一)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请于2017年11月9日(星期四)下午14:00前,以邮寄或者直接送达的方式,按照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邮寄以送达时间为准),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二)递交方式
  1.直接送达: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9号前海联控楼321办公室,收件人:潘小姐,电话:0755-36667404。
  2.或邮寄送达: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9号前海联控楼321办公室,收件人:潘小姐,电话:0755-36667404。
  十三、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17年11月9日14:00
  (二)开标地点: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9号前海联控办公楼。
  十四、评标方法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十五、声明
  (一)投标人应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投标文件恕不退回。
  (二)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我司。
  (三)对本邀请函存有疑问的,可向我司经办人员询问,工作时间接受电话咨询,恕不接待来访。
  (四)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深圳市前海联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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