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前海联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前海人才公寓”微信公众号系统开发和代运营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
“前海人才公寓”微信公众号系统开发和代运营项目(二次)
二、招标人
深圳市前海联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三、项目地点
深圳市前海合作区
四、招标预算价格
最高限价20万元人民币/年(不含20万元)
五、项目内容
为深圳市前海联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前海人才公寓”微信公众号系统开发和代运营项目(二次)采购1家优质供应商。合同期限一年,合同期届满前由招标人对中标单位进行履约评价,评价为良好以上的双方可协商续签一年。每年最高限价不超过20万(不含20万元)。
六、招标范围
公开招标
七、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八、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台地区除外)境内登记注册成立2年以上(截至2017年11月22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在近2年内(即至少从2015年11月开始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到期日应在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
3.本项目只接受独立法人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投标人需提供的投标文件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十、其他注意事项: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套,副本3套,电子文件(不加密)1份(提交光盘)。
十一、答疑事项: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招标人予以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日期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送至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人地址,逾期不予受理。招标人会将集中答疑结果在投标截止日期 3 日前以网络公告的形式发出澄清文件给所有投标人,请投标人关注前海管理局官网公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的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力。
十二、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方式
(一)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请于2017年12月14日(星期四)上午10:00前,以邮寄或者直接送达的方式,按照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邮寄以送达时间为准),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二)递交方式
1.直接送达: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9号前海联控楼321办公室,收件人:潘小姐,电话:0755-36667404。
2.或邮寄送达: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9号前海联控楼321办公室,收件人:潘小姐,电话0755-36667404。
十三、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4日上午10:00。
(二)开标地点: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9号前海联控办公楼。
十四、评标方法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十五、声明
(一)投标人应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投标文件恕不退回。
(二)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我司。
(三)对本邀请函存有疑问的,可向我司经办人员询问,工作时间接受电话咨询,恕不接待来访。
(四)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深圳市前海联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