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合作区2018年至2020年通信基站站址规划项目招标文件补疑公告
致各投标单位:
按照《前海合作区2018年至2020年通信基站站址规划项目》(以下简称“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发布第1号补疑书。本补疑书是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应优先于招标文件阅读,当本补疑书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补疑书内容为准。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截标时间前随时查看招标方网站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补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一、答疑部分
1、在招标公告中第六项第三条以及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5年6月开始起算,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3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到期日应在本项目的公告日之后”。经向检察院查询,自今年8月1日起全国已停办该项业务,目前检察院官网上并没有相关公告,请向深圳市检察院核实这个情况,并给出答疑?
答:经向深圳市检察院12309服务热线工作人员查询核实到,深圳市检察院接最高人民检察院通知自2018年8月1日起暂停办理开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业务。情况属实,所以,本次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中也相应取消对该项内容的要求,即投标人无需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招 标 人:深圳市前海信息通信发展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