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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前海湾景观照明系统提升概念方案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27 21:46:25
来源:市前海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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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委托就“前海湾景观照明系统提升概念方案设计项目(招标编号:QH2024089)”采用简易招标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专业供应商积极参加投标。

招标编号

QH2024089

招标项目名称

前海湾景观照明系统提升概念方案设计项目

标的内容

为提升前海湾夜景城市风貌,包括妈湾至大铲湾沿线约15公里的城区及海上景观照明、水幕、道路桥梁等,拟开展前海湾景观照明概念方案设计招标相关工作。公开招标具备国际视野及城市级景观照明经验的设计机构参与,梳理前海湾建成、建设中各区域的景观照明系统,统筹指导区域的照明设计,形成前海湾整体景观照明概念方案。

项目预算

(最高限价)

¥920,000.00(人民币玖拾贰万元整)

标书获得办法

《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的技术补充文件》投标人可在远东招标采购交易网:http://www.szyd11.com/下载。

获取方式指引:点击《采购公告》上方的“参与”→输入“用户名”及密码(非电子交易平台之会员登记信息)【还没有用户名的投标参与人点击“供应商登记”,依指引完成用户登记(激活需等待约10分钟)后再点击相关《采购公告》上方的“参与”】→仔细阅读提示→依指引进行微信扫码缴费(1元)→缴款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的技术补充文件》。

获取标书时间:2024年927日至2024年1030日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

报名方式

根据上述“标书获得办法”获取《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的技术补充文件》即视为报名成功,如投标人未按要求完成投标报名的将视为投标无效。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将投标文件密封并在2024年1030日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前送达(现场递交或邮寄)至深圳市南山区前海深港合作区桂湾五路123号前海管理局前海大厦T1栋2515室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755-88105470

注:如需现场谈判,投标人需在评标半小时内到达评标现场。若因特殊原因,可进行视频会议谈判。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分支机构投标须提供总公司(或总所)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承诺函,且同一家总公司(或总所)若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分支机构,总公司(或总所)只能授权一家参与投标)

(2)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投标人承诺“本单位(公司)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当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为此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特定企业(单位)的采购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不超过2家单位组成(如联合体投标,投标人还必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格式自定),加盖双方公章,《联合体投标协议》须明确牵头人,并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

报价要求

(1)本次投标为总价包干,投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金额。投标人的报价不可高于预算(限价),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视同无效。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为完成项目及招标文件或合同条款所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各项费用,项目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调研、差旅费、项目成果报告编制、印刷费、专家咨询费以及会议费等所有费用,并提供合同要求的报告、全部规划研究成果文件和全部资料,以及其它相关服务的全部费用;由企业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评标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4)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5)除非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人应毫无例外地按招标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或总价。投标人未填综合单价或总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总价内。

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755-8810547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22楼

联  系  人: 凌女士、伍先生

电      话: 0755-82078919、82077364转110

传      真: 0755-82077519、82078847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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