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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赴奥地利、沙特阿拉伯、阿联酋开展前海全球招商推介策划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25 14:03:13
来源:市前海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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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委托就赴奥地利、沙特阿拉伯、阿联酋开展前海全球招商推介策划服务(招标编号:QH2024026)采用简易招标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专业供应商积极参加投标。

招标编号

QH2024026

招标项目名称

赴奥地利、沙特阿拉伯、阿联酋开展前海全球招商推介策划服务

标的内容

为加快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助力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前海支点建设,吸引更多国际一流战略人才载体,前海管理局代表团拟于2024年5月13日至23日出访奥地利维也纳、沙特阿拉伯利雅得和阿联酋迪拜及阿布扎比,开展投资推介、招才引智、人才交流等工作。期间,代表团拟在奥地利维也纳、沙特阿拉伯利雅得和阿联酋迪拜各召开1场前海专场招商引才策划服务(共3场)。为切实有效提升出访工作成效,拟采购第三方服务,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项目预算

(最高限价)

¥519590(人民币伍拾壹万玖仟伍佰玖拾元整)

标书获得办法

招标文件为电子版,投标人可在前海管理局官网(信息公开-招标公告栏目)(https://qh.sz.gov.cn/)免费下载。

本项目所属行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报名方式

将投标文件密封并在202443018:00时(北京时间)前送达(现场递交或邮寄)至  深圳市南山区前海深港合作区桂湾五路123号前海管理局前海大厦T1栋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55-88105097

注:如需现场谈判,投标人需在评标半小时内到达评标现场。若因特殊原因,可进行视频会议谈判。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单位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近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查询供应商的信用信息,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6)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http://gjsy.gov.cn/sydwfrxxcx/)、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 等网站查询供应商信息,相关信息以截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报价要求

(1)本次投标为总价包干,投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金额。项目预算控制519590元以内,投标人的报价不可高于预算(限价),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视同无效。本项目服务费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项目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关场地租金;场地布置、搭建;设备租赁;场地沟通、预定;现场音响、投影、电脑设备等;装饰、背景板、台卡等物料设计及安装。现场主持及翻译、人员用餐、媒体宣传、专业摄影;承办费用及税费等为完成项目开展所需的一切费用。

(2)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评标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4)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5)除非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人应毫无例外地按招标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或总价。投标人未填综合单价或总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总价内。

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联  系  人: 黄工

电      话: 0755-881050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3030号福田体育公园西北角友和招标代理服务中心(靠近北门)

联系方式:0755-83881111(总机)  

业务监督:0755-83881269(举报)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李恒慧/张挺

电      话:0755-83881283

  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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