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服务处(国际合作处)
(一)配合市、行政区统战部门做好统战工作,贯彻执行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理论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统筹港澳服务、国际合作,研究拟订前海关于与港澳合作、服务港澳、国际合作的规划、计划、政策和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与港澳交流联络,全面加强与港澳特区政府相关部门、行业组织、高校、科研机构及工商企业等方面的交流联系。业务指导前海国际联络服务有限公司。
(四)统筹国际合作事务,负责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动事务的组织协调,管理、组织在合作区举行的重大涉外活动。
(五)统筹国际组织、社会组织的发展促进。
(六)负责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
(七)配合市、行政区有关部门做好台湾事务、侨务、民族、宗教相关工作。
(八)负责拟订支持港澳青年到合作区发展的措施并组织实施,促进更多港澳青年到内地工作、居住、生活。承担深港青年事务专业咨询委员会日常工作。
(九)负责港澳台侨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平台载体建设,牵头建立健全支持港澳台侨青年人才交流交往、创新创业、就业发展的政策体系。
(十)负责本部门业务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十一)负责本部门业务领域改革创新工作。
(十二)完成党工委、管理局(自贸片区管委会)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