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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2016年度法治政府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6-12-29 21:50:35
来源:市前海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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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我局按照高标准、严要求、抓落实、重效果的原则,积极贯彻落实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的《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粤法﹝2016﹞46号),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及法治政府建设。按照要求,现将我局2016年度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6年,我局在自贸区立法、重大决策制度建设、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等方面进行了探索,取得明显成效。

  (一)构建接轨国际通行商业规则体系,为自贸片区创新发展提供立法保障。

  坚持立法先行,实行基础性立法、产业性规定和配套性制度三管齐下,打造前海特色规则体系。在基础性立法方面,加快研究制订《深圳经济特区前海蛇口自贸片区条例》,形成立法草案建议稿;积极协调起草《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推动将创新容错等建议纳入条例。立足前海深港合作区发展实际之需,及时提出《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修订建议稿。同步开展《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的修订研究工作,形成了《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修订稿。

  在配套性制度方面,会同前海廉政监督局,起草《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廉政监督条例(征求意见稿)》,通过立法推进前海“廉洁示范区”建设。开展融资租赁专项立法调研,起草了《前海蛇口自贸片区融资租赁管理办法》。在产业性规定方面,为保证改革创新于法有据,先后推动出台《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跨境电子认证应用管理暂行办法》、《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部企业认定及产业扶持资金申报指南》、《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版)》、《前海深港合作区区域集中供冷管理暂行办法》,为自贸区和合作区改革创新提供制度保障。

  (二)强化自贸区依法行政考评,积极推动自贸区综合执法改革。

  一是按照朱小丹省长的指示及省法制办的要求,开展自贸片区行政执法公示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及时制定《深圳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关于开展行政执法公示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前海蛇口自贸片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实施办法》和《深圳前海蛇口自贸片区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并以此为契机,对自贸片区内所有行政许可案件进行全面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修改完善有关制度,提高了行政许可的效率和质量。二是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发布《关于印发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6〕98号),积极与市编办、南山区政府沟通协调,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探索在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内整合城市管理、土地监察、环境水务、劳动监察、渔业整治、综治管理等执法资源,成立独立的综合执法机构,构建与国际化新城区建设相适应的综合执法体制。

  (三)落实“证照分离”,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

  根据前海总体发展规划,前海管理局享有相当于计划单列市的审批管理权限,广东省和深圳市政府于今年陆续将部分行政审批事项移交我局承担。为有效承接相关行政审批事项,为区内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一站式政务服务,在学习借鉴香港公共服务模式建立前海e站通服务中心的基础上,通过整合行政审批资源、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缩短行政审批时限,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为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我们会同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和市编办,启动了前海蛇口自贸片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改革以省市下放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和前海深港合作区的131项审批事权为基础,以片区实现高效便捷营商环境为目的,从准入、服务和监管等三个环节进行优化,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2016年10月25日,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召开《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发布会,引起广泛关注。

  (四)加强法律服务业政策扶持,加强前海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示范区建设。

  一是起草了《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法律服务业扶持资金申报指南》,鼓励和支持各类法律服务机构集聚发展。二是研究制定《前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示范区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加强对法治示范区建设规划与实施路径的研究。我局牵头,组织市人大、市法制办、法治研究所、国际仲裁院、深圳市法学会等单位共同起草了《纲要(征求意见稿)》,并多次邀请高校、律所、市政府相关单位和前海法律咨询委员会专家围绕《纲要》开展研讨、座谈,书面征求市有关部门的意见。经反复修改形成了较为成熟的《纲要》(送审稿),拟于近期按程序向市委、市政府报文。

  (五)创新法定机构管理体制机制,完善法定机构运作模式。

  认真落实“一条例两办法”赋予前海法定机构的职责,积极争取省政府支持,落实前海管理局在非金融类产业项目审批上相当于计划单列市管理权限,切实做到依法行政。进一步理顺前海管理局作为法定机构的决策机制,借鉴中国香港、新加坡法定机构管理和运作经验,完善前海法定机构组织架构、薪酬绩效、资金保障、监督管理等机制,建立责权法定、监督制衡、专业规范、公开透明的运作模式,发挥法定机构市场化、自主、灵活、高效的特点,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通过建立内部监管、法律监管、人事监管、财务监管、社会监管等多层次的监管体系,实现法定机构运作的公开透明。创新前海人才服务机构运作模式,引入国际一流人才服务机构。进一步完善E站通服务体系,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一站式公共服务。

  (六)加强法治思维培养和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我局采取了法制讲座、法制培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等方式,提高法定机构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法制讲座方面,结合各项具体工作,先后邀请了省人大王波主任、复旦大学龚柏华教授等,开展《广东省自贸区条例》宣讲、中国自贸试验区法治理念和法制保障讲座。法制宣传方面,积极响应普法办要求,在全局和局属公司范围内开展法宣用语征集。2016年12月,前海管理局开展了法治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工地等一系列国家宪法日暨普法宣传活动。法制培训方面,各业务处室结合自身业务工作,按照市级相关部门的要求,积极参加相关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诉讼业务的法制培训班。在前海网站设置法治创新专栏,及时宣传报道前海法治创新工作,通过前海官方微博、微信及时推送前海法治创新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和市法制办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快法治制度建设,加强法规政策研究,完善行政审批管理制度,开展法治教育培训,推进前海管理局依法行政上新水平。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积极争取全国人大支持,充分发挥经济特区立法权优势,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吸收借鉴国际金融中心城市运用法律保障产业发展的经验做法,探索在现代服务业立法上实现创新突破,为前海产业创新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学习借鉴香港现代服务业法律,争取出台1至2项地方性法规、规章,逐步构建与国际接轨、与香港接近,符合现代服务业产业发展方向和改革创新要求的法规框架体系。

  (二)积极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以及规范管理,制定完善行政审批实施办法,加强行政审批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法治教育,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工作,做到依法行政。

  (三)制定年度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法制培训学习计划,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开展法治思维培养和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提升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管理水平。加强对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强化执法为民的理念。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以构建法治文化为目标,将前海管理局建设成为公正、透明、高效、诚信、廉洁的创新型法定机构。                                  

前海管理局

2016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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