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前海管理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以下简称《前海方案》)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前海规划》),不断提升法律事务对外开放水平,充分发挥法治在改革开放中的保障作用。扎实推进法定机构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在2023年度法治政府考评中获评优秀等次,连续五年排名B类单位第一。“高标准建设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打造一流国际法律服务高地”纳入省委依法治省办在全省推广借鉴深圳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首批经验成果。 “探索深港跨境法律规则衔接,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经市委依法治市办认定为2024年法治改革创新项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主要工作成效
(一)始终牢记使命任务,奋力打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生动实践地
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化落实“第一议题”、“前海第一课”等学习制度,打造全域改革开放创新大课堂,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第一时间召开党工委会议、干部大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采取集中轮训、专题研讨、辅导讲座等形式,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热潮。
(二)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前海管理局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前海管理局党组会议,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前海管理局成立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专班,在三中全会前后,密集拜访中央改革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部委,走访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等单位,并组织召开多场重点企业和专家座谈会,形成《关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加快推动前海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首批课题调研方案》,谋划26个领域133项改革事项,系统推进改革举措落地。
二是加强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对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前海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撰写述法报告。前海管理局党组专题研究前海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审定法治政府年度工作报告。
三是协调推进前海法治建设示范区建设。印发《前海打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示范区工作机制》和《前海打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示范区2024年工作要点》,落实《前海方案》《前海规划》部署,更好打造前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示范区,高标准建设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集各方之力推动前海法治建设。
(三)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推进前海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强化立法引领,全力推进立法进程,为全面深化改革保驾护航。修订法定机构立法,《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办法》于2024年5月1日正式实施。精准匹配扩区后的管理范围和履职需要,推进以法定机构承载部分政府区域治理职能的体制机制创新,探索行政区与经济区适度分离下的区域治理新模式;修订前海合作区“基本法”《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工作有序推进,明确前海合作区发展目标,优化管理体制机制,完善现代服务业新体系,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二是梳理前海产业政策体系,完善法定机构内控管理。立足前海产业特色,梳理研究前海“1+X+N”产业政策体系,2024年已出台26项促进产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机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实现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百分百全覆盖。全年开展3批次文件清理工作,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对外公布本单位2024年度规范性文件目录。
三是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制定《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公平竞争委员会工作规则》,完善公平竞争委员会的架构和功能。2024年8月,召开前海公平竞争委员会第一次工作会议并出台工作计划,统筹推进前海公平竞争工作。
四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深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专家咨询、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重大行政决策项目发布前均由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五是规范高效推进前海地方金融监管体制调整。2024年6月12日,市委编委将前海合作区范围内的地方金融组织监管事权及相关信访投诉处理等职责调整由市地方金融管理局负责,将市前海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更名为“深圳市前海金融发展局”,主要负责前海合作区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等工作。前海金融发展局已完成机构新名称和职能公告、政务服务网模块修改、执法主体调整、编办权责清单修改。特区法规有关条文清理等工作也在有序推进中。
六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2024年度前海管理局作出的近千份行政许可案卷进行全面评查,形成专题评查报告,提升行政执法质量,确保执法案件执法文书要素齐全、填写规范、归档完整。
七是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2024年度前海管理局行政诉讼数量5宗,行政复议案件数量7宗,尚未出现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败诉案件。深入推进法定机构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推行法定机构负责人出庭应诉100%全覆盖,参加市普法办组织的领导干部旁听行政案件庭审活动。
八是高标准建设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推进跨境法律规则衔接,推动前海法院试点对香港特定调解机构的特定案件进行司法确认。2024年7月,广东首家中外联营律所-知恒·司莱博中外律所联营办公室获批设立;聚焦法治交流合作,举办2024华语律师大会(中国·深圳)、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涉外法治高质量发展大会、大湾区海洋法治论坛等高端法治交流活动。
九是积极推进干部学法和普法宣传工作。持续宣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前海投资者保护条例》《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办法》,开展法律知识的普法活动。举办近10期前海法治讲堂,面向区内企业开展普法宣传和交流活动。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和志愿服务活动。
二、2023年度法治建设中存在问题及2024年法治建设的不足
一是2023年度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为落实《前海方案》,探索行政区和经济区适度分离下的管理体制,市委编委先后出台两批前海权责分工清单,明确前海合作区范围内各方的权限边界。2024年市委编委调研评估显示,前海权责分工清单经过两年运行,总体效果良好,但在权责落实、项目交接、协同推进、动态调整四方面仍有优化空间。后续将在市全面深化前海改革开放领导小组统筹下,进一步增强权责分工清单刚性约束,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建立健全高效顺畅的协同机制,健全动态管理机制。前海管理局将持续做好权责分工清单的落实工作。
二是2024年法治建设的不足和成因。经自查,前海管理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在法治示范区顶层设计和机构集聚的国际化程度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一是统筹推进前海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建设的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需要进一步强化顶层设计,推动驻区法治机构在前海形成合力效应,共同提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示范区建设能级。二是港澳及国外法律服务机构在前海的集聚度需要进一步增强。尽管近年来境外法律机构数量在前海增长迅速,但是与北京、上海相比,需要进一步加大招引力度,不断提高前海法治建设的国际化程度。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积极推进《前海方案》和《前海规划》各项任务落地落实,高标准建设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推动深港澳三地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加强法治创新的统筹谋划和系统集成,不断丰富发展法治建设前海实践,为推动前海开发开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重点工作。
(一)贯彻落实《前海方案》和《前海规划》,提升法律事务对外开放水平。充分用好特区立法权,构建适应开放型经济体制的法规制度体系,为前海的开发开放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深化粤港澳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改革,积极开展中外律师事务所联营试点,支持前海法院、深圳国际仲裁院等法律机构与境外相关法律机构开展交流与合作。
(二)强化统筹,建立健全前海法治建设示范区工作联络机制。建立涵盖市区相关单位的前海系统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建设工作联络机制,加强统筹,形成合力,推动驻区法治机构开展重大法治创新,进一步提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示范区建设能级。
(三)联动香港,高标准建设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加快推进前海国际法律服务中心和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建设,宣传实施好“前海高端法务集聚发展计划”。加大对国际和港澳法律服务机构引进力度,发挥涉外法律服务资源集聚的优势,服务企业“出海”举办重大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法治交流活动,进一步增强前海法治的国际影响力。
(四)推动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努力探索粤港澳大湾区协同发展的重要路径。积极争取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的支持,推动粤港澳法律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取得重要进展。推动驻区法治机构围绕跨境法律规则衔接开展法治创新,形成一批重大改革创新成果。
(五)加强以实践为导向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涉外律师学院在前海实质化运作,开展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培养、法律服务国际交流合作和涉外法治研究。联动广州海事法院、深圳国际仲裁院建好用好前海国际海事法律教学实践培养基地,加强海事法律人才培养。推动前海法院与港澳高校法学专家、硕博研究生开展“司法研修生”计划。
特此报告。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