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前海管理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以下简称《前海方案》),不断提升法律事务对外开放水平,充分发挥法治在改革开放中的保障作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主要工作成效
(一)加快打造彰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磅礴伟力的重要践行地
一是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前海合作区党工委、前海管理局党组认真开展“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建立“前海第一课”学习制度,覆盖党员干部群众1800人,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系列宣讲、学习培训活动52场。
二是打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前海生动实践精品课程。前海管理局党工委委员牵头18个调研课题,开展“用脚步丈量前海”实践活动,解决236个群众切身利益问题。
三是建立巡视常态化工作机制。扛起巡视整改责任,配合省委专项巡视工作,制定巡视整改工作方案,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切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前海合作区党工委会议、前海管理局党组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时任前海合作区党工委书记、前海管理局局长曾湃带头讲授《依托香港、服务内地、面向世界,加快打造彰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磅礴伟力的重要践行地》专题党课,前海合作区党工委副书记、前海管理局常务副局长黄晓鹏讲授《深入践行“五个坚持”在全面深化前海改革开放新征程上走在前、作表率》专题党课。
二是加强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前海管理局党组成员结合工作实际,撰写述法报告。前海管理局党组会议审定法治政府年度工作报告。
三是协调推进前海法治建设。召开市推进全面深化前海合作区改革开放工作领导小组法律事务组第三次会议,前海管理局汇报关于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工作进展情况,会议研究提出粤港澳大湾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问题和建议清单,形成举全市之力支持前海法治建设的格局。
(三)健全法定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法定机构作用
一是推进法定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行政区和经济区适度分离下的管理体制机制成效初显。前海管理局主要负责区域规划建设、产业发展和招商引资等职能,辖区政府承担城市管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保障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安全,全方位服务前海合作区发展大局。
二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省政府出台《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实施的决定》,市政府出台《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市(区)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实施的决定》充分赋予前海管理局更大自主权,积极创造“前海事、前海办”的格局。
三是专业第三方定期评估法治化营商环境效能。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发布《前海法治发展报告(2023)》,中山大学自贸区综合研究院发布“2022-2023年度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指数”深圳前海制度创新指数、法治化环境指数均蝉联第一。
(四)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一是强化立法引领。推动《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投资者保护条例》(以下简称《前海投资者保护条例》)出台,完成《深圳经济特区前海蛇口自由贸易试验片区条例》(以下简称《片区条例》)修正,研究修订《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以下简称《合作区条例》)和《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局办法》),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
二是严格落实重要法规的执法检查要求。圆满完成市人大常委会对《片区条例》的执法检查,完成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片区条例》实施情况,提请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关于检查〈片区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研究办理情况。
三是构建特色产业政策体系。立足前海产业特色,研究构建“1+X+N”产业政策体系,2023年已出台10项促进产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机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
四是完善内控体系。开展3批次文件清理工作,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对外公布本单位2023年度规范性文件目录。
(五)健全公平竞争体系,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和投资者权益保护
一是健全公平竞争审查体系。出台《前海合作区公平竞争委员会工作规则》,完善公平竞争委员会的架构和功能,健全公平竞争审查体系。
二是健全第三方审查评估机制与社会监督机制。发布《前海管理局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工作机制》,引导社会参与公平竞争监督,开展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
(六)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二是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全局各类决策前置法务意见咨询。全年反馈或审核重大制度意见150余件,审核各类合同2000余份,出具法律意见4000余条,全面防控政府法律风险。
(七)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优化完善前海合作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结合市委编办《关于调整深圳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通知》规定,《片区条例》第十条修改为“自贸片区的行政执法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由政府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以自身名义实施”。
二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对2023年度前海管理局562份行政许可案卷进行评查,提出整改建议并形成专题报告,确保全面落实自由裁量权制度,行政执法程序和决定不存在违法情形,执法文书要素齐全、填写规范、归档完整。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是形成监督合力。2023年度前海管理局行政诉讼3宗,行政复议2宗,未发生败诉案件。推行法定机构负责人出庭应诉全覆盖,参加市普法办组织的领导干部旁听行政案件庭审活动。
二是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省政府重点工作及民生实事涉前海共主办1项,市政府重点工作及民生实事涉前海主办8项、协办19项。
三是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优化主动公开基本目录,集中展示25个公开专栏,推进政务公开重点信息“一窗获取”。
(九)完善法治建设协同机制,持续高标准建设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
一是深度联动香港,推进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建设。举办前海国际法务区成果发布会,发布法务区十大建设成果。举行“港澳与内地青年法律交流周”和粤港澳大湾区青年法治论坛,促进与港澳法治交流与合作。开展高端法律服务集聚计划,两次赴香港开展招商推介活动。京师浩然(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等多家联营律师事务所在前海设立,英国夏礼文律师事务所驻前海代表处获司法部批准。开展两批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高端法律服务业集聚扶持政策申报,截至目前,法务区已集聚202家法律服务机构。
二是持续推进法治创新,探索大湾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创新案例。探索跨境商事法律规则衔接新机制获评省委大湾区办大湾区规则衔接典型案例和省自贸办最佳制度创新案例。深圳国际仲裁院、蓝海法律查明中心、前海法院程晓嫚法官等前海法治机构和个人获评全省涉外法治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
三是持续开展法治基础设施建设,深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第一国际商事法庭整体进驻前海,广州海事法院前海巡回法庭、粤港澳大湾区司法研究院揭牌。中外联营律师事务所联营试点政策落地,前海成为大湾区唯一开展中外联营和粤港澳联营双试点的区域。
四是积极推进干部学法和普法宣传工作。持续宣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前海投资者保护条例》和《片区条例》,开展法律知识的普法活动。举办“前海法治讲堂”法治交流活动,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和志愿服务活动提供免费法律咨询。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以落实《前海方案》和《前海总规》为中心加强法治创新的统筹谋划和系统集成,为推动前海开发开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贯彻落实《前海方案》和《前海总规》,提升法律事务对外开放水平。加快推进前海国际法律服务中心和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建设,深化粤港澳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改革,积极开展中外律师事务所联营试点。支持前海法院、深圳国际仲裁院等法律机构与境外相关法律机构开展交流与合作。
(二)联动香港,高标准建设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实施前海高端法务集聚计划,积极引进国际和港澳高端律师事务所落户前海。构建集公共法律服务、法治理论研究创新、法治论坛交流合作、涉外法务等全链条服务功能于一体的专业化、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创新集聚区。
(三)推动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努力探索粤港澳大湾区协同发展的重要路径。加强与市委大湾区办沟通对接,争取与港澳政府形成联动体制,将前海打造成粤港澳大湾区规则衔接先行区。推动前海在生产生活生态各领域与香港进行全方位规则衔接,从政府、市场、社会运作方面与香港进行机制对接。
(四)搭建法治四梁八柱,努力形成适应开放型经济体制的制度规则体系。充分运用特区立法权,修订《前海合作区条例》和《管理局办法》。加强重点领域立法,酝酿研究一批“小、快、灵”的产业专项立法项目。
(五)加强法治社会建设,努力打造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传播交流重要阵地。积极引进粤港澳大湾区涉外律师学院、司法部法治大数据与智能装备应用研究重点实验室等,支持前海法治改革创新,将粤港澳大湾区法治论坛建设成法治对外交流和国际规则制定的重要平台。
特此报告。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