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前海管理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以下简称《前海方案》),不断提升法律事务对外开放水平,充分发挥法治在改革开放中的积极作用。前海管理局报送“高标准建设深港国际法务区”被市委政法委、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公室、市法学会联合授予“深圳市2021年度十大法治事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主要工作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的情况
为全面系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市委部署,结合前海实际,前海合作区党工委印发《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方案》。前海合作区2022年第四十一次党工委会议集体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法治中国建设”内容,专题学习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情况,研究部署前海法治建设落实工作方案。
(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前海合作区党工委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市委常委、前海合作区党工委书记、南山区委书记曾湃先后多次主持召开前海合作区党工委会、局长办公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部署前海管理局贯彻落实意见。前海合作区党工委副书记、前海管理局常务副局长黄晓鹏开展题为《永葆“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推动全面深化前海改革开放提速提效》讲党课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在新起点上奋力谱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新篇章。
二是加强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工作要求,落实本单位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年底工作报告时要求对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撰写述法报告。前海党工委每年专题研究前海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审定法治政府年度工作报告。
三是协调推进前海法治建设。2022年3月召开市推进全面深化前海合作区改革开放工作领导小组法律事务组第二次会议,市前海管理局汇报关于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工作进展情况,会议审议通过了《市推进全面深化前海合作区改革开放工作领导小组法律事务组2022年工作要点》,形成举全市之力支持前海法治建设的格局。
(三)健全法定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法定机构作用
一是推进法定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积极探索行政区和经济区适度分离下的管理体制机制创新,优化市前海管理局与行政区政府职能分工,明确土地管理、产业管理、社会管理等7类职能分工;以市委编委名义印发两批次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权责分工清单,进一步细化规划管理、自然资源管理、投资管理等10个领域共计445项分工。为适应扩区后管理需要,市前海管理局于4月开展法定机构优化设置,形成了特色更加鲜明、主业更加突出的组织架构。
二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2022年全面梳理拟提请省政府、市政府分别授权前海管理局实施的省级、市级行政职权事项清单。覆盖至前海合作区全域实施的省级事权包括外商投资、规划建设等领域事项;新争取省级事权包括法律、建设管理领域。拟覆盖至前海合作区全域实施的市(区)级事权主要包括投资管理、规划建设等领域事项;新争取市(区)级事权主要包括城市更新、海洋管理以及金融监管等领域。
三是专业第三方定期评估法治化营商环境效能。委托第三方对自贸片区法治营商环境进行综合评估和专项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编撰的《前海法治发展报告(2021)》显示,前海法治评估总体得分逐年进步,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改善。2022年7月中山大学自贸区综合研究院发布 “2021-2022年度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指数”,深圳前海制度创新指数排名第一。
(四)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一是强化立法引领。结合《前海方案》出台,及时研究修订《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以下简称《合作区条例》)和《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局暂行办法》),起草《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投资者保护条例》(以下简称《前海投资者保护条例》),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法治保障改革开放的稳步推进。
二是完善立法后评估工作机制。根据《广东省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规定》有关规定,2022年《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暂行办法》进行市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形成评估报告报市政府审定。
三是构建特色产业政策体系。立足前海产业特色,研究构建“1+N”产业政策体系。2022年已出台11项促进产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机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实现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百分百全覆盖。
四是完善内控体系。按照要求全年开展7批次文件清理工作。完善竞争政策框架,建立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机制,推动成立前海合作区公平竞争委员会相关工作。
(五)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以及决策规范化建设。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重大行政决策项目发布前均由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二是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全局各类决策均需法治部门出具明确法务意见。法治部门全年反馈或审核重大制度意见130余件次,审核各类合同1000余份,出具法律意见4000余条,为疫情防控、重大项目建设、重大决策、复议诉讼和突发事件应对提供法律支持,全面防控政府法律风险。
(六)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关于优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体制机制的实施方案》“统一监管”原则的要求,优化完善前海合作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科学划分专业执法与综合执法事项,专业执法由相关职能部门承担。结合市委编办《关于调整深圳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通知》规定,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管委会正在研究修订《深圳经济特区前海蛇口自由贸易试验片区条例》(以下简称《片区条例》),并在《前海合作区条例》中对综合执法体制作出统一规定。
三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对2022年度前海管理局作出的743份行政许可案卷进行全面评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形成专题报告,确保全面落实自由裁量权制度,行政执法程序和决定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形,执法案件执法文书要素齐全、填写规范、归档完整。
(七)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是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印发了《前海合作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前海合作区应急物资储备调拨等跨区域协调联动机制的实施方案》,明确了突发事件分类分级应对处置机制,强化了前海管理局与南山区、宝安区人民政府在应急联动,信息共享、应急救援和防灾减灾救灾等方面的合作。
二是2022年前海管理局疫情防控相关的制度及举措。出台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系列措施,从7个方面共出台22 条举措,积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以“精准扶”促“稳增长”,确保前海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
三是全面构建前海疫情防控机制。成立前海疫情防控指挥部,由曾湃常委担任总指挥,晓鹏常务副局长任常务副总指挥,下设6个工作组,始终保持指挥体系激活转态;联动南山区政府,组织563名干部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163名党员下沉南山街道,打赢前海时代、龙海家园、前海湾花园等阻击战;严控重点区域,织密前海综合保税区、商超等疫情防控网;修订完善《前海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前海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指引》。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是形成监督合力。2022年度前海管理局行政诉讼数量1宗,行政复议案件数量1宗,较往年有所下降。深入推进法定机构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推行法定机构负责人出庭应诉100%全覆盖,2022年尚未出现行政诉讼败诉案件。2022年11月参加市普法办组织的领导干部旁听行政案件庭审活动。强化审计工作。2022年前海管理局机构改革专门成立审计与内控处,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编制实施年度内部审计项目计划,2022年已完成全部7个内部审计项目。
二是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协助市政府办完成中央、省、市部署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省政府重点工作及民生实事涉前海共主办2项、协办3项,市政府重点工作及民生实事涉前海主办5项、协办12项。
三是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优化《深圳市前海管理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为核心,集中展示16个公开专栏,推进政务公开重点信息“一窗获取”。
(九)完善前海法治建设协同机制
一是高标准建设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1.推动出台系列政策。深化联营律师事务所机制改革,推动司法部简化粤港澳联营律师事务所命名规则,配合省司法厅研究形成前海中外律所联营试点办法。出台《前海管理局关于支持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高端法律服务业集聚的实施办法(试行)》,促进高端法律服务业集聚。
2.引进重量级国际机构。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率先建设法治创新机构集聚区,引进中银-力图-方氏(横琴 深圳)联营律师事务所在前海设立并入驻国际仲裁大厦,截至11月底已有司法、仲裁、调解、法律服务等六大类124家机构进驻深港国际法务区。
3.开展法治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最高人民法院一巡法庭(第一国际商事法庭)审判大楼建设,构建“司法终审+一裁终局”的双终审架构成为法务区的重要支撑;联合深圳市检察院打造港企合规发展服务中心。打造港人港资企业合规研究、交流、建设、咨询、宣讲“一体化”平台,为港企合规建设提供全方位、专业化服务,提升港企在前海经营便利度。
4.积极引进重大项目。重点引进港大法学院及研究机构,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国际投资联合仲裁中心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已经挂牌设立并开展业务。
二是深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在前海廉政监督局指导下,成立深圳市前海企业廉洁促进与合规管理联合会,建立企业廉洁合规法治体系、管理体系和支撑体系;港澳律师深圳执业服务中心揭牌启用,大湾区律师服务中心在前海成立,已有23名大湾区律师在前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挂牌成立前海合作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借助行业协会力量统筹推进前海律师行业发展。
三是法治护航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支持举办2022年中国海洋经济博览会系列活动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法治论坛暨粤港澳大湾区海洋法治论坛,市前海管理局与广州海事法院、深圳国际仲裁院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支持和保障前海改革开放意见“打造多元化国际海事法律服务中心”,围绕前海海洋法治建设,深化在海事海商争议解决服务领域的合作,共同打造海事法律服务中心,提升粤港澳大湾区海事海商法律服务软环境。
四是积极推进干部学法和普法宣传工作。持续宣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开展宪法、民法等法律知识的普法活动;支持举办“前海法治讲堂”法治交流活动,加强研讨法治中国的前沿问题。联合前海区内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联合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和志愿服务活动。送法进机关、企业、工地、社区和校园,给前海合作区各类主体提供免费法律咨询。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以落实前海深改方案为中心,高标准建设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推动深港澳三地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加强法治创新的统筹谋划和系统集成,不断丰富发展法治建设“前海模式”,为推动前海开发开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重点工作。
(一)深入贯彻落实前海深改方案,提升法律事务对外开放水平。编制前海国际法律服务中心和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建设方案,推动粤港澳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中外联营律师事务所等政策突破,构建集公共法律服务、法治理论研究创新、法治论坛交流合作、涉外法务等全链条服务功能于一体的专业化、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创新集聚区。
(二)联动香港,高标准建设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完善法务区建设政策体系,推动法务区建设的体系化、集成化。建设一批标志性法务区法治功能大厦,支持深圳国际仲裁院通过合作方式引进世界银行争端解决中心、国际商会仲裁院、新加坡调解中心等国际组织。
(三)推动三地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努力探索粤港澳大湾区协同发展的重要路径。加强与市委大湾区办沟通对接,争取与港澳政府形成联动体制,将前海打造成粤港澳大湾区规则衔接先行区。借鉴相关经验做法,推动前海在生产生活生态各领域与香港进行全方位规则衔接,从政府、市场、社会运作方面与香港进行机制对接。
(四)搭建法治四梁八柱,努力形成与适应开放型经济体制的制度规则体系。充分运用特区立法权,修订《前海合作区条例》《片区条例》和《管理局暂行办法》。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争取出台《前海投资者保护条例》。酝酿研究一批“小、快、灵”的产业专项立法项目。
(五)加强法治社会建设,努力打造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传播交流重要阵地。积极引进粤港澳大湾区司法研究院、香港大学高等法律研究院等,打造法治智库聚集区,支持前海法治改革创新。研究创设前海国际法律服务博览会,将粤港澳大湾区法治论坛建设成法治对外交流和国际规则制定的重要平台。
特此报告。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