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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2020年度促进企业回归办公用房租金补贴的公示(产权单位)
发布日期:2021-11-29 09:03:27
来源:市前海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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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促进企业回归办公用房租金补贴办法》(深前海规〔2019〕8号)有关规定,我局完成了2020年度促进企业回归办公用房产权单位租金补贴审核,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的产权单位租金补贴审批通过,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至12月3日。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对拟发放对象的资格条件以及资助审核工作予以监督,发现问题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投诉举报信息一经查实,我局将根据相关规定办理。

  反映意见方式:

  (一)信函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23号综合办公楼C105室

  (二)电子邮件:bgyfzjbt@qh.sz.gov.cn

  附件:2020年度前海合作区办公用房租金产权单位补贴对象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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